第154期 臺灣社區發展50年—回顧與前瞻(2016年06月)
以學校為基礎的途徑落實安全社區的理念
從2014年「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到近日發生的「內湖女童命案」都確實震撼了臺灣社會。在這期間也有許多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讓人們開始覺得生活在臺灣社會是不安全的;許多批評的聲音不斷地透過媒體的炒作,尋找誰該為這不幸的事件負責。然而從對法規制度的要求、以及對於身心障礙者等不同對象的歸咎、甚至也對學校輔導機制有所批評…等;這些論述的背後都有著相同的價值觀,就是「這些都是某些少數人及政府的責任」。然而事情真的是如此嗎?2016年第88屆奧斯卡最佳影片《驚爆焦點》(Spotlight)描述波士頓樞機主教管區內頻傳神父性侵害孩童的真實事件中,堅持協助這些受害者的律師所提出的嚴厲批判:「如果撫養小孩需要整個村落,性侵兒童也需要整個村落。」這個觀點不禁讓筆者反思,當我們對於施暴者及受壓迫者行為及態度,我們的容忍程度及回應方式;很可能和每個人能否享有安全且沒有恐懼的生活是有密切關連的。
在筆者從事學校社工督導的案例研討過程,確實有學齡階段的學生,想要仿效這些暴力傷人事件,來表達自己內心的不平衡與壓力。因此,本文將從社工師進入校園的實務工作經驗,分享如何以學校為起點,連結家庭及社區更多元的力量,共同建構一個關懷、接納、互助的環境。此目標也與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推動的「安全社區」國際認證機制的目標相同,都希望透過社區全體成員共同為自己的「社區安全」盡一份心力(內文所呈現之「安全社區」與「社區安全」除特定單位及組織名稱外,因兩者在實質概念上相同,其餘在論述過程中係交互使用)。避免危機事件發生後,才以「究責式」的方式處理;而能藉由以學校為基礎的途徑,從事前積極預防到事後有效處理的多元面向,啟動具體的支持力量預防危機事件的發生,以真正落實安全社區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