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期 臺灣社區發展50年—回顧與前瞻(2016年06月)
福利社區化的省思:社區治理的觀點
近代臺灣的社區工作起源於1960年代,受到當時聯合國推展社區發展政策的影響甚深,尤其是張鴻鈞先生於1962年擔任聯合國亞洲暨遠東地區經濟委會社區發展訓練顧問,將社區發展的概念引進臺灣(莫藜藜,2004)。之後的30年,由社區中的每個家戶派代表所成立的社區理事會,在臺灣各地推展基礎工程建設以改善為衛生環境,生產福利建設以提高經濟水準,及加強倫理精神建設以改善社會風氣,對臺灣的基層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黃碧霞,1999;蕭玉煌,1999)。
小時候在南投縣的鄉下長大,那時明顯看到家裡周遭與整個村子裡,水泥排水溝溝一條一條做起來,家裡庭院前面與左右鄰居築起了一道道磚牆,晚上出門也不需要再攜帶手電筒,因為馬路巷道旁的水銀燈讓原本入夜即黑暗的村子亮了起來。當時並不知道那是社區發展工作,只是感覺屋旁小水溝的魚不見了,也少了青蛙的鳴叫聲,更看不到夏夜裡的螢火蟲,小孩們「踢鐵罐」玩捉鬼的遊戲再也玩不起來了。
上了大學讀社工才知道兒時那段有好有壞的記憶原來就是社區發展工作。1960年至1990年這段時間的社區發展工作,除了兒時的體驗之外,並沒有實際的參與,感觸也不深。1990年代以後的社區工作有了很大的變化,受到全球社區化的影響,臺灣的社區工作也產生了改變,一種以居民志願性結社的社區展協會取代了每戶都要入會的社區發展理事會;而社區發展的工作不再是社會福利行政部門一枝獨秀,政府的其他部門,像是文化、教育、警政、農業、環境保護等單位也都紛紛提出社區化的政策與方案,甚至文化部門的「社區總體營造」更有超越社會行政部門社區發展工作的態勢。1990年初,從美國完成學位返臺任教,有幸趕上這股熱潮,且要感謝許多社會工作先進的提攜,讓我機會實際參與這個階段的社區發展工作。所以本文是作者從1990年代實際參與臺灣社區發展工作研究與實務的一些省思,當然我的所見所聞與反省不可能面面俱到,僅會偏向個人所重視的社區參與這個角度來反思90後的福利社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