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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期 臺灣社區發展50年—回顧與前瞻(2016年06月)

社區政策與措施中的空間不均議題

空間議題在社區工作的發展歷史可追溯至十九世紀的貧窮區位分析,Charles Booth在倫敦的研究確立典範,爾後Seebohm Rowntree在英國約克的區位探查,亦被視為貧窮區位分析的先驅。社區工作的起源湯恩比館,當時也在Booth的贊助和督導下,參與貧窮調查,此也建立湯恩比館百年來除服務提供外,也進行研究調查和評估的傳統[1]。當時巴涅特牧師組織牛津大學學生至倫敦最貧窮的東區蹲點,從地區取向著手,以改善窮人生活。爾後英國發展的地方剝奪和空間排除議題,均強調如何透過政策介入以處理特定的區域內貧窮、失業、犯罪、服務缺乏、服務失功能和環境破敗等「包裹式」的問題(Lupton & Power, 2005:119),並發展地方為基礎(place-based)的政策,強調在社區層次,藉由資源配置和服務措施對空間不均和區域不利等問題有政策性的作為。

臺灣社區工作發展,社政部門從早期的社區發展至現今的福利社區化和照顧服務及文化部門的社區總體營造等多數著眼於地理社區的發展,基調則重視社區志願服務人力的動員,強調自助人助,政府下放資源的方式多採競爭模式或透過各式評鑑提供獎助,窮社區或不利社區不易取得經費。此外,非正式人力的組織和動員,對空間議題的處理也易從微觀角度切入,著重於硬體設施改善、館室活化或閒置空間再利用等。晚近研究開始重視空間如何影響社會關係的發展,繼而造成不均、排除、融入和正義等議題,並提醒資源配置和服務提供如何減少空間區位所導致的空間排除與空間不適配(spatial mismatch)等問題。本文主要從臺灣社區工作發展脈絡探討空間在不同發展階段之意含,並與國外經驗相互對照討論,提醒如何跨越硬體設施的思維,從更鉅視層面的角度探討空間、資源配置和排除等交互效果,並透過社區政策對空間不均議題而能有改善與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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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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