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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期 建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2016年05月)

從社會發展觀點探討臺灣老人在社區安老的可能性

老人獨居的比例正在逐年增高,老人理想的生活方式是以與親近的家人同住為主,願意於機構中度過晚年的長者,其比例仍然非常的少,而且無論是健康或失能老人,健康維持及照顧人力的充足性可能是最被需要的資源。根據「102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臺灣65歲以上的老人目前的居住情形是以三代同堂(37.5%)及兩代同堂(25.8%)為主,老人獨居的比例越來越高,自98年以降,65歲以上的獨居老人比例從9.2%升高至102年的11.1%,老人獨居狀態也隨著年紀的增加而比例增加,65歲以上的獨居老人比55~64歲高了5.5個百分點;就理想的居住環境而言,跟子女或配偶居住為主要大宗(分別是65.7%與16%),喜愛獨居及居住於機構者者的比例非常的低(僅9.2%與1.4%);同時,上述研究也發現,老人本身及配偶的健康問題(38.6%及11.2%)與自己與配偶生病後的照顧問題(18.4%及7%)是現今臺灣老人心中最為掛慮的事情(衛生福利部,2013a)。

然而,隨著家庭結構的改變,由親人擔任主要照顧者似乎也變成一個知易行難的選項;根據內政部(2013)的人口政策白皮書指出,受到平均壽命延長、少子化、嬰童性別失衡、晚婚晚生子…等因素的限制,臺灣的老人及幼童照顧需求,已經不能完全仰賴家庭的互助功能,需要更多政府資源的介入。

為促進臺灣老人的福利需求,政府於2009年以「活躍老化」、「友善老人」、「世代融合」為主軸,提出「友善關懷老人計畫」(郭登聰,2014:1);衛生福利部(2013b)於2013年12月9日提出「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明訂「建置友善環境,促進在地老化」為五大重點工作之一,在此項措施中,維持老年經濟安全、創造老人無障礙友善居住環境、強化老人居住的社區功能以及建構高風險老人的保護網絡都被入施政重點。

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的核心概念與聯合國老人綱領之五大要項中的「獨立」、「照顧」、「尊嚴」原則相關連(呂寶靜,2012;陳燕禎,2015);另外,也與歐盟的活躍老化指數(Active Aging Index)中的「獨立且安全的生活」面向有相似的意向(經建會人力規劃處,2013)。

社會工作理論與服務焦點經歷了一連串的變革,從早期的問題診斷取向,如:精神心理分析學派、認知行為學派、社會心理學派…等,一直到較近時期的系統與生態理論、基變社會工作、女性主義觀點、後現代主義觀點…,社會工作者所關注的焦點從個人本身的問題,逐漸轉移到人與系統間的問題,進而擴展到與結構相關的鉅視議題(林萬億,2006;宋麗玉、施教裕,2009;謝秀芬,2014;黃源協,2015)。近幾年,「社會發展社會工作取向」可以說是被廣泛討論的社會工作觀點之一,它的切入點常與如何改變社會結構以達至社會正義有關(Midgley & Livermore, 1997),本文所關注的焦點是如何引用此觀點,參照美國的經驗,來促進臺灣老人在社區養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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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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