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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期 企業公民與社會責任(2015年12月)

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聯

近年來,由於金融危機與企業醜聞不斷地發生,使得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簡稱CSR)的議題,不斷的在國際社會被提起。為了因應這種外在的壓力,企業界必須越來越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並期望透過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挽回社會大眾對於企業的信任。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透過創新以提供滿足社會所需的產品與服務,也透過促進就業,促進經濟成長,然而,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也可能忽視了公平與仁慈的原則:忽視公平是指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為了追求股東的財富而犧牲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福利,譬如雇用童工或生產黑心食品以節省生產成本,或是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讓社會大眾來承擔,公平也是企業倫理最重要的原則;仁慈則是指企業除了不會犧牲他人以成就自己之外,還會進一步促成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譬如協助解決貧富不均或教育水準不均的社會問題等。

企業社會責任的範圍,其實就是包含了上述的公平與仁慈,亦即公司除了追求股東利潤(或財富)極大化之外,必須同時兼顧到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福利,譬如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與福利、重視人權、注重產品與服務品質以增進消費者的權益、避免進行內線交易或會計操縱以保護外部人(小股東與債權人等)、贊助社區公益活動、降低或避免環境污染等等。正如管理學大師彼得.聖吉(Peter Senge)所言:「企業不要把產生的利潤完全私有化,把所產生的成本社會化,亦即企業對該有的利潤當然應該要享有,對應負擔的成本,就要承擔」以及「商品的生產及資源的運用,必須要考慮資源的枯竭及對後代子孫的負面影響」[1]。

但是,如果企業在善盡社會責任時,也能因此提升企業的財務績效,亦即做好事有好報(doing good, doing well)的話,企業將更有誘因去善盡社會責任。事實上,企業除了如前述被動地因應社會大眾的壓力而負起社會責任之外,其實可以從積極主動的角度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因為這可能是一種為公司帶來機會、創新、競爭優勢與財務績效的方法。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聯,就變成學術界與企業界非常重視的議題,企業界也非常期盼學術界能對此議題進行研究,而能給予企業「是否」與「如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一個比較明確的指引。因此,本文將歸納整理學術界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聯」進行研究的成果,並提出對於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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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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