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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期 企業公民與社會責任(2015年12月)

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

在現代社會中,企業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日益顯得多元與複雜。而在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之下,許多跨國企業也重新思考,如何透過社會參與和投資,來進行產品研發、組織轉型與品牌創新。例如,從2010年起,聯合利華(Unilever)公司公布為期十年的「永續生活計畫」(Sustainable Living Plan),試圖創造「永續生活,人人有責」的新企業文化(彭子珊,2014)。在美國,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的創辦人,則倡導「自覺資本主義」(conscious capitalism)的觀念,呼籲企業應該發展更具道德自覺的新營運模式(許瑞宋,2014)。同樣的,臺灣一些在地的特色企業,也積極嘗試企業社會責任的創新實踐方式。以薰衣草森林為例,在發展「好好」品牌時,選擇在八八風災之後的甲仙地區開店 ,嘗試與環境及社區營造共好的夥伴關係,並讓組織轉型成為具利他精神的幸福企業(謝明玲,2015)。

因此,當企業在面對與解決社會問題時,如何在不同優先順序、利益、價值和影響層面之間,獲取動態平衡,已經是未來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本文首先回顧現有文獻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和理論觀點。之後,再從多重觀點,探討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的意涵、原則與模式。最後本文針對教育課程、策略實務和後續研究方向,提出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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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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