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期 身心障礙福利新制(2015年06月)
女性障礙者的生育經驗與母職實踐
過去我國無論是官方或民間單位皆鮮少關注和女性障礙者相關的各項議題,官方的性別統計資料也缺乏各項和女性障礙者相關的資訊,歷年由行政院主計處出版與女性密切相關的統計資訊-「性別圖像」也見不到女性障礙者的有關訊息。聯合國或國外相關研究資料已指出女性障礙者較一般女性更容易落入貧窮、疾病等各項風險,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也揭示須留意女性障礙者的特殊需求,然而這些強調應對女性障礙者投以關注的說法,仍停留在政策理念的宣示層次,缺乏進一步落實於公共政策或社會服務的積極作為。長期關注臺灣身心障礙者人權及服務的周月清教授(2012)表示臺灣女性障礙者長期以來被深度邊緣化,雖然臺灣婦女權益運動歷經數十載發展,在婦女權益提升與保障一項上頗有成果,但臺灣女性障礙者在婦女權益運動及被國家視為重點項目的性別主流化工作中被遺忘了,同時社福團體和障礙者權益倡導中,女性障礙者也被落下了。這種既被婦女界遺忘也被障礙團體捨下的現象,恰恰呼應了西方女性主義障礙研究對女性障礙者處於雙重弱勢處境的說法。
從理論層面回顧過往障礙研究的發展過程,即使是提倡障礙者權益、致力排除社會歧視與社會排除的障礙社會模式(social model),也缺乏關心女性障礙者的生活經驗及觀點。早期社會模式對和女性密切相關的生產及親職議題沒有著墨,因此引發多位後進學者對社會模式的批評,但Shakespeare試著為社會模式為何忽略上述議題提供解釋,首先他認為參與障礙者權益運動者較少為擔任親職的障礙者,使親職議題不易在權益倡導運動內部引起大多數障礙者的共鳴,此外也可能擔任親職的障礙者無暇參與權益運動,使得權益運動缺乏對障礙者親職議題的認識(Shakespeare, Gillespie-Sells, & Davies, 1996)。這種忽略女性障礙者經驗或再生產議題的現象近來逐漸產生改變,經由女性障礙者的發聲,或女性主義障礙研究學者或行動者的書寫,障礙者權益運動內部有關障礙者生育及母職經驗的討論開始萌芽(轉引自Thomas, 1997;邱連枝,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