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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期 社會工作職場安全(2014年09月)

國內社工人員職場安全推動與展望

職業安全是對執業社會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社工人員)應有的基本生存權保障,社工人員係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傳統以來社工人員基於人道理念與專業的知識體系服務社會上的弱勢者,被認為是一門關懷的助人專業,但隨著快速的社會變遷,社會問題的本質漸趨嚴重複雜,社會工作服務對象多元歧異,執行專業的場所也越來越多變而充滿不確定性(劉淑瓊,2008),社工人員不僅擔任案主保護扶助措施的協助者角色,同時也是代表國家社會福利政策與法律制度「公權力」的執行者,兼具照顧與控制兩種特質,社工人員服務的對象多為社會之弱勢族群,尚包括受害者、非自願性案主及充滿敵意的暴力加害人(相對人)或患有藥酒癮、精神疾病、暴力犯罪者,因此其工作存在較高的人身安全風險。社工人員多採取進入家庭和社區的外展工作方式,目前各地方政府社政主管機關於接獲兒少保護、家暴及性侵害案件通報後,須立即出動社工人員到案家進行調查及危險性評估,常遇有急性暴力等自殺(傷)或殺(傷)人行為,另非保護性社工人員至案家進行訪視,亦可能面臨人身安全威脅,執業之風險相對提高。

為保護社工人員人身安全,衛生福利部於社會工作師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法規已將社工人身安全相關措施納入條文規範,並採行相關強化人身安全措施,惟國內公部門或民間團體提供社工人員之安全裝備尚有不足,社工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遭騷擾、甚至攻擊的案件時有所聞。據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調查顯示,有五成五的社工人員有上述情事,從未遭言語或肢體暴力攻擊的社工人員僅有三成;衛生福利部前於102年11月13日調查地方政府社工人員近1年來執行業務所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情形,經統計在服務過程中遭口頭辱罵達44.1%,遭受威脅占百分之21.7%,肢體暴力占百分之2.2%,從未遭言語或肢體暴力攻擊的社工人員僅占百分之2.9%。另據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102年「保護性業務社工人身安全研究」結果顯示,過去1年社工人員遭受案主暴力對待情形,遭受威脅占71.8%,遭受身體攻擊占20%,造成財產損害占8.2%;另依據針對臺灣社工人員在工作場域遭遇人身安全危害經驗之調查(陳麗欣,2007)發現,社會工作人員被害經驗發生場合以在辦公處所占26.9%、家訪時占百分之12.9%;而從國外社工人員人身安全調查來看,美國社會工作協會(NASW)在2004年的調查顯示,過去兩年社工所經驗的工作安全在下降之中,有40%的社工指出他們在工作中面臨「個人安全」的問題(劉淑瓊,2008),英國2008年一項針對地方政府所做的調查也顯示,在過去兩年當中,有65%的社工曾遭受到言語惡待,26%曾受到身體威脅,9%遭到暴力相待,以及31%遭受霸凌(劉淑瓊,2012)。102年6月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社工人員遭案主砍傷,再次引發社會各界對國內社工人員人身安全問題之關注。

截至102年12月底,全國公私部門社福領域社會工作專職人員數(含社工師及社工員)計10,301人,其中公部門3,587人(34.8%),私部門6,714人(65.2%),社工人員職場安全對於社工個人、家庭、工作對象或案主、社區、社會、專業發展及福利服務推動息息相關,並具有高度的重要性,近年來已成為社會關注之議題,政府應建立制度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提高實務工作效能。本文將介紹國內對社工人員人身安全之防治作為與措施、相關專業人員執業風險、安全防護措施作法及相關規範、國外對社工人員人身安全防治立法及措施及本部強化社工人員安全之策進作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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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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