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期 衛生與福利(2014年03月)
從台灣世界展望會的服務經驗談高風險家庭處遇方案
前內政部兒童局於2005年開始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實施計畫」,其實施目的為:「即早篩選發現遭遇困難或有需求之高風險家庭,轉介社政單位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預防兒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發生。」2012年更因應兒童保護的需求,將「推動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2]合併列入高風險方案服務中。
該服務方案目前係由全省各縣市採用委託、補助方式提供該服務方案,截至2012年全省計有75家民間團體接受委託進行服務。台灣世界展望會(以下簡稱本會)長期服務貧窮弱勢家庭,基於對兒童福祉的四大渴望(Child Wellbeing Aspirations):「心智發展、健康發展、生命成長、兒童保護」,期待透過社工員訪視關懷與服務輸送,預防與降低家庭危機,避免兒童虐待事件的發生。因此整合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實施計畫與本會服務,更可強化本會兒少保護三級預防,故本會自2005年起於四個縣市(臺中市、宜蘭縣、花蓮縣和臺東縣)開始承接高風險方案;2013年擴增至14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19個服務據點(占全省75個NGO承辦單位的25%);服務範圍涵蓋直轄市都會區(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區、高雄市區)、城鄉區(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臺南市佳里與新營區)、偏鄉與原鄉區(新竹縣山區與濱海區、臺中市東勢與和平區、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高雄市旗山區與原鄉、宜蘭縣)。並配置督導及社工員計76名人力提供服務。依前兒童局(現主管單位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的計畫目的,本會對此計畫實施之工作目標為:
1.保護高危機家庭之兒童少年,使其能夠安全地在家庭中生活。
2.維繫和增強家庭關係,滿足其生理上生存安全及心理上獲得愛與歸屬感的需求。
3.協助家庭運用各種正式與非正式資源,提升家庭因應危機的功能,降低兒童受虐的機率。
本會執行此方案數年來,除了幫助高風險家庭與兒少降低危機、有良好之成果與成效之外,在實務上也發現資源網絡合作的問題。適逢政府組織改組,以及社家署正積極推動家庭支持服務中心的政策,本文將列出本會多年來提供高風險方案的服務成果與成效,同時藉由本會的實務經驗,做為政府規劃與執行家庭支持服務中心的相關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