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期 年金政策(2013年12月)
下階段年金改革的課題:農民健康保險及老農福利津貼制度的困境與轉型
依據「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推動願景與方向,社會保險之目的在於保障全體國民免於因年老、疾病、死亡、身心障礙、生育,以及保障受僱者免於因職業災害、失業、退休,而陷入個人及家庭的經濟危機。據此,其體系應涵蓋職業災害保險、健康保險、年金保險、就業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社會保險應兼顧個人與家庭的所得安全,以及各人口群、職業別的所得重分配效果;與所得相關之保險給付,若因不同職業別與所得等級造成給付水準、所得替代率與給付條件等之差距,政府應積極予以縮小(衛福部,2013)。
現行社會保險體制中,以農民保險制度(以下簡稱農保),性質最為特殊。農保自1985年10月25日選定41個基層農會先行試辦一年,並於1988年10月25日起全面試辦,最終,於1989年6月23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完成立法,於同年7月1日正式施行。而農保自開辦以來,採低費率政策,致連年虧損,迄2012年底累計虧損金額達1,370億餘元,均由政府撥補虧損(勞保局,2012)。
對於農保財務,政府除對農保經營虧損須編列巨額預算彌補外,尚須負擔農保保費70%法定補助,形成政府重大的財政負擔。又1995年全民健康保險開辦後,有關醫療的給付,已併入全民健保範圍,理應順勢調整為專對農民所提供的職業年金保障制度,但制度內容與名稱,未通盤調整修正,以致名實不相符。直至目前為止,農保仍無加保年齡上限,終身加保;雖無老年給付,但另有普及式老農福利津貼(以下簡稱老農津貼),每人每月7,000元,隱含著實質上將之看作農保的老年給付,主要彌補農保條例中欠缺老年給付的缺失,成為農保的補充性給付(張桐銳,2012)。如將農保採自開辦以來政府虧損撥補金額與老農福利津貼的發放經費,二者合計已高達6,528億元,且隨著人口高齡化的來臨,老年農民人數勢必增多,財務負擔將非常沉重,制度已面臨必須改革階段。
目前勞保及公教保年金制度正積極進行改革,以改善未來財務虧損的狀況,於此時機點,關注農保及老農津貼巨額財務失衡的問題,亦應是回應著社會保險財務平衡以及國際對於基本年金權的倡議適當時機。因此,為瞭解並分析農保所面臨的困境及問題,並進一步提出農保制度轉型與改革的方向,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歸納如下:
一、檢視與探討農民保險制度的結構性問題。
二、檢視與探討現行社會保險體系中,農保、國保與勞保在基本所得保障之功能,制度連結,人口群差異,面臨的問題及改革的方向。
三、分析先進國家農民所得保障制度及國際組織的社會保險整合原則。
四、提出農保制度與老農津貼整合轉型的建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