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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期 年金政策(2013年12月)

年金改革:長或短?緩或急?

年金制度一直被視為是福利國家最核心的社會安全方案之一(Esping-Andersen, 1990)。自1889年德國開辦第一個勞工年金保險至今,公共年金制度已有超過兩個甲子的歷史。最近半個世紀以來,全球政治經濟迭經重大變動,包括二次戰後西方經濟的復甦、七○年代兩次石油危機的衝擊、八○年代迄今新保守主義的抬頭、九○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的躍進、以及21世紀初期全球金融海嘯的重創等,都對西方各國福利制度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也對各國年金制度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

正如Myles與Pierson(2001)所強調,年金制度的發展必須順應時時變動的政策環境。尤其是,西方福利先進國家的公共年金制度大多是採取確定給付的制度模式,而在財務上則多是採隨收隨付的處理方式,此種制度和財務模式的年金制度,特別容易受到經濟情勢、勞動市場、人口結構等等因素之影響。

上一個世紀結束之前,美國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副主席Peterson(1999)曾在具有盛名與影響力的Foreign Affairs上為文指出,到21世紀的時候,人口老化的問題將會與核生化武器的擴張、高科技的恐怖主義、致命超級病毒、極端氣候變遷、全球化的社會政治經濟衝擊、暴力種族衝突等問題一樣,成為全球必須面對的最重大挑戰。事實上,在20世紀尚未結束之前,全球各國就已如火如荼地進行年金制度的討論和改革。1980-90年代,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的會員國全部都經歷過重大的年金改革(傅從喜、林志鴻、張秋蘭、藍科正,2008)。同時,這一波全球年金改革的討論,由於有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國際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等等重量級的國際組織一起加入改革的論戰,使得年金改革成為全球熱門的政策議題。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發展較晚,雖然在1950年代就已建立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與勞工保險等方案,提供老年相關的給付,但一直到1990年代政治民主化大幅進展之後,才開始有建構現代化公共年金制度的討論。

正因為我國開始啟動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結構改革年金改革的時間晚於西方國家,因此,西方國家對於年金改革的討論,以及各國年金改革的實際經驗,都是我國思考年金制度發展的重要借鏡。

事實上,從內政部最早於民國82年成立「國民年金制度研議小組」並首度提出「國民年金保險法草案」(曾中明、姚惠文、鄭貴華,2007),至今國內對於年金制度相關議題的討論已長達20年。這段期間,國內累積的年金制度相關文獻,包括政府的內部研議報告與委託研究、學者的研究著述、研究生的畢業論文等,已多如汗牛充棟。國內近年來對於年金制度的研究,應該已涵蓋所有重要的面向與議題,所累積的專業知識,可說已相當豐富。

然而,年金改革不僅是個專業問題,更是個政治問題(Pierson, 1996)。觀諸西方國家近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來的年金改革,儘管在改革的過程中可見對各個專業層面的論辯,但最後影響改革結果的,往往是改革的政治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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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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