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 社會企業(2013年09月)
公益創投的嘗試與探索:公益2.0案例的SROI成效評估
大約在這10年間,社會企業這一名詞席捲全臺,成為各行各界火熱的問題解方。似乎在這個時代,我們找到了一個全新的組織形式,可以醫治所有以往產生的經濟社會難題。可是,實情真的是如此嗎?我們可以如此不加思索,全然接受並擁抱這個新的事物嗎?
不管是政府失靈、市場失靈、志願失靈等諸種問題,不管是社工界、非營利組織(NPO)、公共行政、管理學界、社會學界,甚至政府部門和各種基金會都開始大量的探討這一名詞。2000-2012的報導篇數大約259筆,但在2013年上半年就將近150筆,新聞報導量短期內急遽增加[3]。在近三年間,共有15場大型研討會以社會企業為主題,幾乎是過去十年的總和。至目前為止,經濟部商業司以社會企業為名登記的社會企業有32家,但有27家是在近三年成立的[4]。
困擾的是,社會企業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清楚的定義。在其內涵和本質沒有被充分釐清前,那種近乎流行的風氣已經如野火燎原般的展開[5]。從整體社會的角度來看,這絕對是個好的發展,畢竟原有的市場經濟已經無法滿足許多邊緣弱勢者的經濟需求。但隨著這個新趨勢,我們也必須面對新的問題,也就是一旦社會企業蓬勃發展後,它是否能扮演好它的角色呢?
更深刻的說,我們必須有能力去判別哪些是「社會/經濟」功能較佳的社會企業,以及該組織在經濟、社會、環境的三重尺度下,能發揮更積極的功能,提供原有企業或非營利組織無法滿足的需求。特別是經濟類型的方案,將出現角色轉型,更強調方案的社會/經濟效益,以達成原有的目標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