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期 長期照顧(2013年03月)
失智症整合照顧
截至101年9月底,臺灣65歲以上老人人口達2,572,634人,占總人口數11.04%。由於人口老化,失智症人口亦逐年增加,至今約有18萬人,留在社區中照顧約為12萬人左右〈內政部,2012〉。失智症病程有一定的發展,發病後餘年約有七到八年,有些甚至可以延長到十五年左右(Barclay, 1985),失智症者隨著病程發展,產生不同的身體、心靈及社會的變化。根據徐亞瑛等(1992)研究發現55%個案具有問題行為,其中包括躁動(42%)、言語攻擊(41%)、不理人(39%)。國外的研究亦發現93%的個案有躁動行為(Cohen - Mansfield et al.,1989),失智症者在輕度病程之際,尚擁有自我照顧能力,仍可以留在社區及家庭照顧,但進入中重度之後,無論上身體的退化及行為上都產生的極大的轉變,常帶給照顧者嚴重的困擾及負擔,有些照顧者會選擇結束雙方的生命,令人不勝唏噓,因此失智症者在產生精神問題行為及安全顧慮之際,機構式服務應是一個提供妥善照顧與紓解家屬壓力的選擇。但居家照顧何時介入、如何介入,又何時該到機構接受照顧、機構如何保證服務品質等等,在國內尚未有明確規範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