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期 長期照顧(2013年03月)
我國長期照顧體系欠缺的一角:照顧者支持服務
人口老化的議題目前是已開發國家最棘手的課題之一,人口老化的挑戰不僅影響政府預算之編列,亦促使經濟體制的調整、家庭結構的重塑,以及政治關係的重新定義。更進一步,東亞地區數個主要國家,包括日本、臺灣、新加坡及韓國對所面臨的人口老化問題亦深受全球關注(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Watson Wyatt Worldwide, 2000)。誠然,我國已於1993年正式邁入「老化的社會」,由於醫療科技的進步,老人的壽命不但延長,更使過去可能致命的疾病,因得以治療而保留性命。老年人雖然從疾病侵襲中存活下來,卻有不少比例的老人在日常生活活動上需要他人協助。由於疾病的困擾再加上年齡增長引起的自然老化,促使長期照護成為社會關注之議題。
檢視目前長期照護政策的發展途徑,雖然許多國家將長期照護視為健康照顧體系的一環,但醫療專業強調急性病症的治療及照顧,而非長期照護服務之選擇及其品質評估;更重要的是,醫療照顧面對的是生死關頭(life-or-death)的抉擇,而長期照護注重的議題卻是生死關頭之外生活層面的安適程度;換言之,長期照護關注的面向即是日常生活的本質(Ikegami, 2002)。相對於醫師於醫療體系中的角色,家庭成員在功能障礙者日常生活中所提供的支持與照顧亦不可忽視;如Piercy及Blieszner(1999)的研究顯示功能障礙者與照顧者彼此需要的連結乃是家庭使用正式服務的關鍵因素;McCullough等(1993)之研究發現功能障礙者對長期照護安排的選擇,不僅是本人的決定,其家人往往也是重要的決策參與者。上述研究均顯示長期照護的安排與使用因素比醫療照顧更易受個人或家庭成員使用意願的影響,昭示家庭照顧者相關研究於長期照護服務議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事實上,老人、家庭和正式照顧體系三者間的關係一直是家庭社會學、老人學及社會福利等學科領域中被關注之焦點,早期的研究大多將家庭視為老人的資源,故探討的重點側重在家庭對老人的直接照顧,亦即是成年子女奉養老年父母的相關議題;近期家庭照顧者被視為是偕同工作者(co-client),所以研究主題移轉到照顧者的困境(壓力與負荷)與福利需求(Cohen, 1993; Pearlin, 1990;邱啟潤,2002)。回顧家庭照顧者在正式照顧體系被界定之角色,大致以下列兩類為主:(1)照顧者是一項資源(resources);(2)將照顧者視為需要協助的案主之一(co-clients)(呂寶靜,2005)。檢視各國發展家庭照顧支持方案之歷史脈絡,顯然將照顧者視為一項資源係政策訂定之主軸;事實上,自「就地老化」之政策目標被提出後,各國開始重視社區與居家服務的發展,透過各項服務方案的提供,讓老人儘可能留在社區內生活;但實務上若沒有家庭照顧者的參與,社區照顧就無法推行。而長期照護政策的焦點之所以放置在支持照顧者面向,最主要是立基於成本效益的考量,即期望善用家庭照顧的資源來降低政府的公共支出(Gibson, 1998)。
然而,對於一個照顧者而言,其角色可能是因被照顧者逐漸年邁而意識到這個角色的存在,也可能是在一夕之間就必須接受它的來臨(如中風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失能者照顧者),但每位照顧者都需要經過一段的角色承擔過渡期,指出一個家人要承擔起照顧者角色時,他常會考量許多的因素,包括對照顧者這個角色內容的期望、賦予的意義與照顧技巧與知識的準備度等。這些因素已經知道與日後照顧品質高度相關,尤其是照顧者的知識與技巧準備程度;也就是照顧者對未來將提供的照顧準備越充分,在整個照顧過程中對於面臨的照顧問題與相對產生的壓力應付會朝向正向結果(吳瓊滿,2010)。因此,本文從照顧者的觀點檢視我國長期照顧體系之內涵:論述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首先分析照顧者角色執行及其需求;其次回顧國內外之照顧支持服務;第三部分則針對我國照顧支持服務提出建議,以供未來政策制定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