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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期 社會團體工作與實務(2012年12月)

原住民社會工作實務的文化取向——以服務學習內涵導入團體工作方法為例

王增勇(2011:240)提到以原住民為客體的社工,預設了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社會工作專業定義,社工實務有固定的範疇;但如果我們以解放原住民不平等殖民關係為定義社工實務的標準,社工範疇應該隨著原住民當下所需為依據,而不是漢人平地社會慣習以為的社工範疇。所以,要談到以原住民為主體,或是原住民與社會工作者互為主體的原住民社會工作,仍然要以原住民的社會文化與政經環境的歷史脈絡的理解為基礎,去除社會福利資源輸送體制,可能成為再次傷害原住民的權力工具。Morrissette等(1993)提出較完整的原住民社會工作模式內涵,應包含四項原則:(1)肯定原住民世界觀的獨特性;(2)發展原住民本身反殖民主義的意識;(3)運用原住民傳統文化來保存原住民認同與集體意識;(4)以充權作為實務工作方法(引自王增勇,2011:241)。

我們認為從事原住民社會工作者應培養跨文化的敏感度,除了對原住民(族)的歷史與文化發展應有基本的概念外,更應當貼近原住民的生活習慣,觀察其文化意識與接受主流衝擊的轉變,更重要的是從自身對原住民的認知與態度,來省視自身文化所帶來的文化盲點。孫大川(2010)亦提出看到從事第一線的社會工作人員,對於文化多元性與原住民生活輔導間的困擾,在直接面對原住民具體的生活困境與人格世界,提出了先從自我反省的態度做起。其中,如何讓社工將專業處遇的詮釋權,交给所服務的原住民,讓社工處遇展現原住民的文化,讓原住民看見自己,而不是萬能的社工(王增勇,2011:243),這是本文述說的重點。

本文先從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研究現況去反省,再延伸出跨領域的概念來說明,社會工作如何結合原住民文化,成為一種適應成長而非治療,避免傳統社會工作問題導向的處遇方法。我們熟知的社會工作方法,主要包括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行政、社會工作研究,而個案、團體、社區,合稱為社會工作直接服務,行政、研究合稱為社會工作間接服務(林勝義,2011)。面對原住民的專業社工,看似能在現有的社會工作方法上加以處遇運用,可是在原住民傳統生活中特有的「社會文化」形態,思考對應至社會工作的處遇,不僅可以用來服務傳統原鄉的原住民,甚至是日益龐大的都市原住民,促以社會工作者與原住民之間,彼此都可以理解、施行的原住民社會工作,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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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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