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期 社會團體工作與實務(2012年12月)
桌上遊戲運用於兒童培力團體之初探
從國際遊戲權協會(簡稱IPA)的兒童遊戲宣言中,可以瞭解到「遊戲」是兒童的天性,對兒童來說遊戲是一種學習、活動、適應、生活或工作,是兒童基於內在的動機主動引發的,且有助於生理、心理及社會的全面發展。
兒童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便逐漸透過「玩」來探索和了解所處的環境、學習技能、與人溝通及表達情感等。兒童藉由遊戲把經驗過的事傳達出來或是重新整理,也可以由遊戲中獲得「我能感」,增強對自我的了解,在與他人遊戲時彼此學習人際相處的能力。玩或遊戲對孩子而言,是一種壓力的舒解、是一種生活的學習;玩是自然自發的,而且是兒童熟悉的表達方法或與他人溝通的方式。
綜合而論,兒童可以透過遊戲中培養創造力、社交能力、語言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分享、解決困難能力、淨化情緒,與培養挫折容忍力,兒童在遊戲中通常會主動全心投入,與玩具或玩伴產生互動,讓自己的潛能能得以充分發揮,因此玩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有著上述重要的意義(吳幸玲,2003;吳幸玲、郭靜晃,2003)。
花蓮家扶中心於100年開始推動「遊戲魔法城」社區方案,即以兒童最熟悉的生活語言-遊戲,做為與社區兒童及家長建立關係的媒材[2],透過行動遊戲車到不同社區提供遊戲服務,除了創造兒童及家庭遊戲及休閒場域外,更在場域中推動兒童多元能力發展、親子共玩與社區互助等服務宗旨。101年遊戲魔法城方案拓展到秀林鄉及壽豐鄉偏遠社區進行服務,在社區中建立社區遊戲據點,而「兒童遊戲培力團體方案」是遊戲魔法城偏鄉服務的子方案,目的為透過兒童培力團體的帶領與陪伴,促進偏鄉兒童多元能力發展、提昇學習力與自信心、增進社交人際互動技巧、進行社區服務學習,未來參與社區遊戲據點經營。本文以壽豐鄉、秀林鄉二所國小的兒童遊戲培力團體為例,針對「桌上遊戲」媒材運用於兒童培力團體的考量、團體過程規劃、初期團體執行成效進行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