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期 社會團體工作與實務(2012年12月)
團體動力、體驗學習與社會團體工作
人類社會生活是與團體息息相關。團體生活經驗是人類成長與生活經驗的核心。個人的團體生活經驗對於個人日後生活適應與否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每一個人在整個成長過程中都會有各種不同的團體經驗;譬如在家庭與父母、兄弟姐妹的相處、在鄰里跟同輩的交往、在學校與同學老師的相處、在工作場合中跟同事跟主管的相處…等等。這些生活的經驗,對個人的成長有相當大的影響。在不同的團體經驗中,個人不僅會形成對自我的看法,也會學習到如何處理彼此間的衝突,如何獲得個人需求的滿足,以及採用最適當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因此,學習如何在團體中表現適當的社會適應行為規範,以及有效的處理問題是相當重要的。
團體中的學習可以是自然發生的,也可以是有計畫和安排各種團體互動機會,讓參與成員能在團體中學習期待行為價值與規範。標籤理論、自我效能理論、差異結合理論、一般化犯罪理論均指出,少年偏差行為發生和持續之緣由,是與不良生活經驗與環境息息相關(陳慧如,2004;蔡德輝、楊士隆,2003;孟維德節譯,1998)。然而,如何有效幫助初犯少年學習適當之行為,並改善自我形象,產生社會抱負,以期能成為未來社會生產人口,一直是社會所努力之目標。過去常以個別輔導或團體工作之方式提供各種心理協助。近年來,臺灣社會受到一些學者影響,開始運用體驗學習協助有偏差行為的少年;尤其是採用冒險或探索教育之方式,期望能有效率和效果。本文之主旨及希望能就團體工作之主旨,提出體驗學習團體工作設計與帶領上應有的認識和注意要點,以期能真正對少年發展有具體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