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期 當代社區工作(2012年06月)
我國社區發展工作現況與未來展望
社區發展工作在我國已推展多年,自1965年行政院將「社區發展」納入「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綱領」,確立了「社區發展」為我國社會福利措施七大工作要項之一,自此社區發展工作成為政府重要施政項目的一項。而隨後1968年制訂了「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作為社區工作之政策方針,臺灣省政府也公布「臺灣省社區發展八年計畫」,預定在全省完成4,893個社區的基礎工程建設,並進而推動生產福利建設與精神倫理建設,至此社區發展普遍地在臺灣各地區推行,政府也挹注了大筆的經費在基層社區的建設上。推行期間內政部於1983年將該綱要修訂為「社區發展工作綱領」,爾後又因應臺灣地區解嚴,民間社會力的釋放,而於1991年5月1日再次修訂發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將原先由政府指定成立的「社區理事會」,轉化為「社區發展協會」,改採以人民團體型態運作,社區發展工作也自由上而下的推動,轉為由下而上,期以民眾為主體的發展。而這樣的社區發展脈絡,在1990年代發生重大轉變。
1990年代內政部大力推動福利社區化工作,於臺灣地區擇定5處鄉鎮市區,作為推動「福利社區化」的實驗區。同時間,臺灣省政府社會處也擇定5處社區或機構,作為福利社區化的試辦區,一時社政部門社區工作的重點,均在於推動福利社區化與社區照顧。而在該時期,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也由文建會所主導倡議,開創出社區營造工作,在李前總統進行政策宣示外,文建會的大額經費補助,更使「社區」在各地蓬勃發展。2000年代中央陸續推出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與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推動全面性的社區改造運動,透過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的全面提升,將社區工作做一全面性的整合與推動,以打造一個安居樂業的「健康社區」(行政院,2005),使我國社區發展工作邁入新的里程碑。
然而隨著政權輪替,政府財政拮据,中央社區發展預算近幾年雖然逐年減少,但社區民眾經過這十多年來的培力與啟迪,社區發展在地方已逐漸展現出不同的面貌。因此,本文試圖就2002年至2011年這階段我國推展社區發展工作之成果,藉以瞭解現行我國社區工作之概況,從而對未來政府在社區發展工作上提出政策願景與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