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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期 健康照護與社會工作(2011年12月)

安寧照護服務:健康照護社工員的角色與功能探討

從歷史發展的源由來看,安寧照護(hospice care)可說是臨終關懷與安寧病房運動(hospice movement)下的一種直接產物。在人類歷史上,最早的臨終關懷與安寧照護係源於4世紀時的拜占庭帝國,主要是基督徒為旅行者所設的招待機構。剛開始時,這些機構也被希臘人稱為異鄉人之家或陌生客避難所。遠在14世紀之前,這些招待所、避難所或庇護所均稱為安寧病房(hospices)或醫院(hospitals);其實,這兩個字眼的意義相同之時間即有數世紀之久。當時,安寧病房一字是指宗教組織的收容所,類似於中國古代的「普濟堂」設施。它們不僅成為朝聖者或長程旅行者休養體力的中途站,也提供孤兒、貧窮者、病患、即將臨盆之婦女與臨終者等之照護服務。此種收容所安置與照護提供之精神反映,即是透過對貧窮者與病患的照護服務來表示對上帝的遵從。至中世紀時,隨著十字軍的東征,安寧病房迅速的蔓延。同時,也隨著朝聖者的足跡而在巴勒斯坦聖地激增了許多類似的機構。17世紀時,法國愛爾蘭慈善修女會成立,才有照顧貧民、孤兒與臨終者的設施出現。18世紀時,第一所新教安寧院創立,開始有了專業護士。19世紀時,愛爾蘭的都柏林與法國的里昂出現真正針對臨終者設立的照護機構。其後,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很快的在全球各地設置類似臨終關懷與安寧照護的收容機構。此後,生命與死亡均被看作生命歷程(life course)的一環。無論是旅行者、朝聖者或臨終者,均同樣享有舒適與受照護的需求及其個人價值(姚建安,2008;葛謹,2009:32)。

對於無法治療的癌症末期病患而言,人生的最終期盼是得以善終。照護期間,不僅要將病患的疼痛等症狀妥善控制,使其獲得身心靈尊嚴,也需把握最後有限時間,完成人生最後的心願。此種在家人陪伴下安詳離開人世的方式,應可讓病患及其家屬均能了無遺憾。研究顯示:安寧療護可以有效緩解癌症疼痛與其他症狀,減少對病患無益的侵入性治療與痛苦,並能減少家屬遺憾與悔恨,最終達到提高病患的生活與生命品質。2011年1月26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三讀通過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條文:「明訂原施予心肺復甦術之末期病人,在之前無簽署意願書之情況下,可由最近親屬(包括:配偶、成人子女、孫子女及父母)一致共同簽署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並經該醫療機構之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予以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此法修訂後,在臨床執行上因有法令規範,醫療人員需更審慎的檢視撤除維生治療是否符合病患利益。在相當程度上,這反應出對於病患自主意願不瞭解的情形下,將決定權交予家屬與醫療團隊,可能造成不安與困擾。因此,為減少撤除維生治療系統所帶來的爭議,及早與病人、家屬溝通討論「預立醫療自主計畫」益加重要(國民健康局癌症防治組,2010;癌症專家,2011)。

安寧照護是臨終關懷的一環,也是生命教育所強調的尊重生命、肯定自我與學會愛自己之體現。透過它,我們乃學習從人性化照護、靈性提升至善終理念的達成,進而追求個人優質生活的積極目標。易言之,安寧照護係指針對末期病患(尤其是已被放棄治療的病患)及其家屬所提供的照護服務。本文的目的主要著重於健康照護社工員在安寧照護服務中的角色與功能之探討,因此,我們將關注焦點擺在與安寧照護服務相關的三個核心議題之論述上。首先,在瞭解安寧照護服務之前,實有必要先揭露安寧照護的迷思與釐清安寧照護的實質意義。其次,我們進一步探究臺灣安寧照護服務的主要類型、重要特色及其發展趨勢。最後,則扣緊健康照護社工員在安寧照護服務的角色與功能,逐一探討安寧照護團隊專業者間的合作關係之建立、為什麼醫療團體需要健康照護社工員的加入?以及在安寧照護服務中,健康照護社工員到底扮演了那些重要角色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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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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