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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期 五都升格(整併)後的社會福利(2011年06月)

福利社區化——改制前高雄縣社區活化之具體社區營造策略

「福利社區化」簡言之即透過社區來落實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而福利社區化的核心就是社區照顧(趙若新,2008)。這個議題雖在85年即被提出,然而成效似乎不甚顯著。理由在於過去的社區發展,在資源的分配上,通常是由上(公部門)而下(社區),無法真正了解及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而在發展的過程,通常並無整體的規劃,多由個別的社區單打獨鬥,容易陷入本位主義或閉門造車的盲點;而為了爭取公部門的補助,重視短期績效,也因此要將社會福利政策落實於社區,相對面臨許多困難。是以,福利社區化的議題,目前各縣市的執行上常偏重以社會福利機構為主體向社區延伸的服務導向,真正以基層社區組織為主體的推動經驗及模式仍有待建立及落實。

隨著世界的潮流與脈動來看,公部門福利服務的提供已轉型由傳統的科層供給模式轉向福利多元主義,而確實以社區為基礎所提供的服務,對接受服務者而言,比起專業和正式的系統更具有感情,得到更多的喜愛(趙若新,2008)。因此,改制前的高雄縣政府(以下簡稱高雄縣)意識到在福利多元化的趨勢下,公部門與民間建立良好的協力關係,透過民間力量分擔政府事務或進而扮演重要的執行者,是實現福利社區化的必要途徑。而高雄縣幅員廣大距離遙遠,但鄉鎮缺乏專業性機構,故基層社區組織之運用成為資源及服務延伸主要的管道及介面,培力社區組織作為福利輸送重要據點,扮演第一線服務社區居(住)民的角色,建立一個以社區為主體的模式,才能有效及普及的將福利資源公平合理的分配,拉近城鄉的差距與行政的效能。

本文的目的,乃在於介紹合併前的高雄縣政府如何透過社造策略影響改變、並強化社區之體質,使社區有能力銜接政策及承載資源,扮演福利服務輸送的主體,希望高雄縣的經驗,能夠在縣市合併後提供市府團隊或其他縣市在規劃社會福利政策或考量行政資源配置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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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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