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期 高齡化及少子女化(2009年06月)
高齡社會老人在地老化福利之探討
老化(aging)是一進行式的人類正常身心變化過程,其對老人的行為有很大負面影響。在身體有關的生理上老化,即生物性老化(biological aging),會因身體的老化而變衰弱,導致各器官功能的退化或喪失,容易罹患各種生理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等等。而在精神有關的心理上老化,即是隨著個人的年齡增加或特殊生活環境壓力等原因,而導致心理上變化(Psychological aging),造成智力、腦力、知覺、記憶力、慾望、反應力、個性、競爭力等的退化,或有力不從心和失望、悲觀的感覺。在社會上老化(social aging)有關方面,即社會風俗習慣,或一般人對老人的刻板印象或負面的觀念,以及被家族的虐待等因素,而導致老人非從生產第一線撤退到第二線不可,即從成就性地位轉變為歸屬性地位(歸屬家庭),而造成老人與社會脫離或老人不想參與社會性活動,以及身心受到重大創傷日常生活無法正常等的社會老化現象。在自然老化(Chronologica aging)有關方面,即一出生就開始老化,一直到死亡,這種進行式的老化就是自然老化。因此,不論上述那一種老化都會增加老人生活壓力,和增加老人的社會風險。
老人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從廣義來說,是指對須要機構收容的老人都不必全靠老人機構收容照顧,除盡量把這些當地老人延長留在家裡與社區由家族、社區居民、在宅服務人員或社區日間照顧中心,共同來照顧外,還包括當地出生一直生活在當地或雖非當地出生,但卻長年生活在該地區,並希望繼續住在當地的老人,而訂定在地老化政策與措施等,由公、民營非營利團體組織或社區全體居民一起來協助老人或照顧老人,使老人過著美滿快樂自主而有尊嚴的老後生活,而無遺憾地走完其一生而言(江亮演,2006)。而狹義的在地老化是指以長期照顧政策發展為目標,為避免世界主要工業化國家,過去之大量發展機構服務所導致之過度機構化的缺點,降低照顧成本,讓有照顧需求的老人都能延長留在家庭與社區中的時間,保有尊嚴而獨立自主的生活而言(蘇麗瓊、黃雅鈴,2005;江亮演,2006)。不論廣義或狹義,每一個國家要推行老人在地老化政策時,都會考量其國情與財政的經濟能力,以及老人需求程度而採取最適合其國家所需要的折衷定義而有選擇性的政策與措施。實際上很多先進國家的「老人在地老化」是其目前最主流的老人福利,和其老人長期照顧的政策和最高的指導原則,因為他們都認為老人最需要,而且最喜歡的就是在其生活最熟悉最安全最習慣的家庭,或社區中過著快樂、有隱私、自主、自尊、有尊嚴,而安適的生活,也就是在地老化生活(吳淑瓊、莊坤洋,2001)。
不過老人在地老化之推行,除了要其理想的發展目標與原則之外,必須講究務實而能徹底推行的福利措施,尤其是福利、醫療、所得三合一的制度以及各種配套措施,如建立良好的老人自立支援體系與在地老化工作網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