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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期 高齡化及少子女化(2009年06月)

從老人的類型與照顧需求看「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及「機構照顧」三種方式的功能

近年來,隨著人口高齡化現象的顯著,老人照顧已成為國內新興且重大的社會課題,因此,針對社會的少子女化、高齡化相關議題之探討日益受到重視,包括內政部及經建會等政府機關已著手進行相關研究,以作為擬訂高齡社會政策的參考依據。舉其代表者如內政部委託政治大學進行的高齡化相關研究『人口政策白皮書及實施計畫之研究』(呂寶靜,2006)、及經建會委託台灣綜合研究院進行的『主要國家因應人口老化社會福利政策之研究』(詹火生等,2006)。上述兩項研究主要在分析我國社會邁向少子女化、高齡化及移民人口增加等可能產生的社會問題,並試圖研擬符合社會結構變遷下的施政需要及具體可行的對策,皆有相當深入的剖析。高齡社會相關議題之引人關注的背景來自於老年人口的持續成長加上家庭結構的快速變遷導致照顧服務需求持續增加。根據行政院推估的資料顯示,長期照顧服務需求人口數,2007年時約有24萬5,551人,至2020年將增加為39萬8,130人(行政院,2007)。況且,除了需照顧老年人口之外,身心障礙族群同樣有高度的照顧需求,截至2008年6月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已達102.7萬人,較96年同期增加2萬6千人或增加2.6%,占總人口比率為4.5%(內政部,2008)。

老人問題是工業社會中社會制度變遷下的產物,主要源自於家庭照顧功能的衰微(徐震、李明政、莊秀美、許雅惠,2006)。自古以來中國人講求孝道,但今日像是要侍奉父母這一套的已經逐漸落消失。因為現在是工商業社會的結構,子女隨著工作遷移,子女與父母的地理距離就足以打破傳統的孝道系統。所以現代子女在處理老人照顧的問題傾向採取聘請專業人員照顧的方式。雖然政府已開辦「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措施,鼓勵家庭內的主婦、婦女照顧自己的父母、公婆,不過條件嚴苛,實際受用的人數微不足道。甚至也有追求家事勞動制度者,強調先生應該提供太太處理家務(包括照顧)的費用,但是看來不合實際,因為付得出費用的就請得起專人照顧。其次,「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雖然立意良好,但是無法跳脫免費志工的邏輯思考,這種經過巧妙加工的陰謀是很容易被人識破的。因為一個老年人睡在床上不能動、無法翻身,需要其他人的照顧時,並不是單純具備奉獻精神的志工就可以負擔的,必然是要由領有報酬的工作人員來負責,報酬下的責任要求才有可能持續。在家庭型態、教育普及、婦女外出就業等社會變遷中,家庭照顧功能的衰微或許是長期照顧逐漸脫離家庭的主要推力(莊秀美,2005a)。

因應照顧服務需求的增加,近年國內的老人照顧政策推陳出新,照顧模式亦有日新月異的發展,其中針對失智症老人的照顧服務之思維與實務作法正在轉變之中。首先,延續1990年代以來強調「在地老化」及「社區化照顧」的「社區照顧」理念,行政院於2007年制訂「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以下略稱「長照十年計畫」),作為規劃人口老化因應對策的整合政策。「長照十年計畫」的各項措施以協助老人的日常生活活動為主,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服務等。其次,「團體家屋(group home)」及「單位照顧(unit care)」等新型照顧模式介紹至國內之後,帶動各界的關注與討論(莊秀美,2004c;莊秀美,2004d;莊秀美,2005c;莊秀美,2004b;陳政雄,2004),並吸引照顧服務實務界的高度興趣並付諸實踐。「長照十年計畫」已將「團體家屋」列為推動的服務措施之一,內政部依循政策方向,陸續擬訂「老人福利機構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試辦計畫」(內政部,2007a)及「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試辦計畫」(內政部,2007b),擬發展適合我國本土化失智症老人照顧模式,以減輕失智症患者家屬的照顧負擔,並提升失智症者照顧的品質。

從以上老人照顧的政策趨勢發展及實務措施推動之方向來看,老人照顧工作正走向因應社會變遷與需求轉換的過渡階段,需要更多元、更寬廣的思考,以利滿足民眾的照顧需求並提昇照顧服務品質。本文乃筆者整理近年高齡社會相關論著,加上個人對於國內及日本老人照顧服務發展的觀察之所見整理而成,期能透過對老人照顧服務的相關理論討論及實務操作現況之檢視,提出個人對於國內老人照顧服務政策與措施的未來發展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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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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