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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期 慶祝建國百年、社會福利專輯(2011年03月)

未完成的革命:臺灣婦女權益與福利之發展

近三十年來,臺灣婦女之角色變化鮮明且強烈;女性教育程度持續提高,近年來在各種公職考試、研究所入學等表現,往往聽到女性被錄取率比男性還高的驚嘆。而當薪資所得占家戶所得比例提高,家庭為了養育兒女、維持生活品質,必須仰賴第二份薪水來維持之際,相對於男性就業率之下降,我們看到整體婦女就業率上升(2010年中,婦女就業率終於超過50%)。女性的生命角色正如Beck & Beck-Gernsheim (1990)所言,從「終生家管」的生命史轉變成「勞動市場」的生命史(蘇峰山等譯,2000);遺憾的是,傳統的性別與家庭模式,似乎愈來愈難以承載這種轉變帶來的壓力。女性就業除了要求職場性別平等對待外,也衍生出家庭的照顧功能萎縮、婚姻穩定度不足、解組後婦女貧窮風險增加等問題。當前生育率急速下降,人口結構拉警報;婚姻家庭結構危脆且多元;日益嚴峻的個人與家庭貧富差距,階層不平等,甚至極化;加之以全球化對就業市場、保險制度、人力投資的要求;後工業之社會風險正在考驗國家的治理能力。

於此,政府除了須關注「女性經濟生活的男性化」趨勢與其所帶來的影響外;也須正視「家庭形成的新邏輯」與「性別分工與家庭再生產」的後續挑戰。前者指涉女性教育程度、就業率、就業形態、對理想工作的要求、以及婦女所得提高所帶來的諸多影響,讓女性的經濟生活模式與男性越來越相似;後者則是影響深遠的晚婚、不婚、晚育、不育、照顧空缺與品質等難題。

臺灣的女性就業率自1989至2009的20年間呈現相當緩慢的爬升,僅增加了5.27%;相對的,男性整體勞動參與率則逐年下滑,在同期間由74.84%降至66.40%,減少了8.44%。如加入年齡、教育程度與世代因素後會發現,1965年後出生的婦女,已婚後的就業率較之前世代,明顯提升許多,且25歲到45歲間婦女,不論婚姻狀況,均有75%的就業率;顯示臺灣婦女正在經歷一場世代間的大變革。45歲以上的婦女就業率低是事實,但隨著年輕世代上來,職業婦女必然大幅增加,其需求應加以重視。即便育有六歲以下子女,25歲到44歲這個世代的婦女仍有相當60%以上的就業率,不同於之前世代的較高退出職場比例(行政院主計處,2009)。年輕世代婦女對就業形態、對理想工作的渴求雖未有詳細的調查資料,但大致上因高教育程度而有較高的就業期待,對薪資所得的重視應與西方國家無異,印證了前述的女性經濟生活的男性化趨勢。

另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2010網站資料),從1965年後半出生的臺灣女性,13%仍保持未婚;僅有72%是有偶的;在未婚生育仍不被鼓勵的當前,自然會影響到生育率。從1965年的婦女到今日,實質生育數從3.8個子女驟降到1.03(2009年);理想子女數也從4個降到2個(2004年資料)。駱明慶(2007)從每5年一個世代的分析發現,生育率下降與婦女有偶率下降息息相關。1963~67年出生世代,40歲以前生育總數仍有1.966人,將近2人。但1968年以後,婦女教育程度在大學以上的比例,在各年齡層均明顯提升。而在婦女有偶比例方面,高教育程度女性的有偶比例更持續下降。由新世代女性教育程度提升,以及高教育程度女性的有偶比例下降的趨勢看來,未來幾年我國20~29歲婦女的有偶比例應該還會持續下降,這會導致總生育率的下降。

行政院衛生署(2004)調查亦指出,女性、教育程度在大專以下、或年齡在30歲以上者,生育第二名子女之意願明顯較低,僅有51%的未婚女性有結婚的意願。女性則較男性可能因「孩子教育成本太高」而不願生育第二名子女。居住在都市地區或家庭月收入在八萬元以下者,較可能因「經濟不足以負擔生養小孩」而不願生育第二名子女。另一教育部委託調查指出,約5成民眾對婚姻沒信心,女性進入婚姻的意願更低,而且結婚不滿5年就離婚的比例更高達3成以上。8成以上男性認為「結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之一,女性贊同的比例卻只有6成7。雖然絕大多數民眾都認同好的婚姻與家庭生活十分重要,但僅有不到6成的民眾認為結婚比單身好。而且六成民眾中,女生(49.9%)、未婚者(40.3%)及39歲以下的年輕世代(46.1%)對婚姻的認同度較低。該報告中也指出,只有39.5%的女性、31%未婚者及36.6%年輕世代同意「已婚的人比沒有結婚的人快樂」(林如萍,2010)。而從多年來經常高居亞洲第一的臺灣離婚率也不難理解,為什麼臺灣20~39歲的民眾有61.9%認為「不太同意」或「非常不同意」人生一輩子一定要結婚;而其他民眾對於終生不婚的人也愈來愈會給予尊重。

為因應女性之生涯改變、婚育行為與觀念改變、同居、不婚、非婚生子女、離婚、再婚、退休、社會照顧等再協商的能力變化,政府應尋求積極策略以有效地支持、替代家庭原先的照顧功能,因此年金保險、長期照顧制度規劃成為新世紀的福利政策重點。然而,如僅單方回應女性角色變化的需求,或許可以解一時燃眉之急,卻無法從根本回應性別關係變化的結構性基礎,終將讓政策目標隱晦曖昧,進而左支右絀,陷入僵局。為甚麼呢?因為兩性的性別角色扮演、家務分工、照顧分工、乃至父權遺緒、男性角色女性化、多元化的速度等,也就是父權意識形態與性別價值認知等,終將扮演影響行為的終極黑手,如不一併推動改革以因應,只有政策之力而無教育之功,恐亦是功虧一簣。

1980年代起,西方女性主義者開始注意並批判福利國家之社會政策對女性存有不公與歧視,要求正視照顧正義(care justice)與關懷倫理(ethics of care),繼而帶出了後續對「公民權」的反省(Lister, 1997; 2007)。我們甚至可以說,從女性角色演化開始,一場無聲的巨大革命已然開始,但男性卻仍渾然不覺。本文以下將從性別與國家政策的關係談起,分析近年來臺灣婦女政策的三大里程碑:2000年的「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2004年的婦女政策白皮書」、「2010年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三大政策文件。最後回到21世紀的福利「決戰場」-探討國家應如何因應婦女角色的劇烈變革,並在性別政策與家庭政策上做出最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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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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