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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期 慶祝建國百年、社會福利專輯(2011年03月)

小康計畫的時代意義與影響

小康計畫是前副總統謝東閔先生在擔任臺灣省政府主席時所倡辦。謝先生在其手著「走向文化大國之路」一書中說:「民生主義的目的,就是消滅貧窮,使社會均富。臺灣二十餘年來實施民生主義的經濟政策….大貧固然已不多見,而小貧還是不少,….我們所謂向貧窮挑戰,是積極性的行為,就是要使社會上不再有貧窮的人….今後對策,當置重點於防貧,而不以救貧為目的….。」

謝前主席當年即以此理念指示當時的省府社會處長陳時英先生,儘速提出消滅貧窮計畫,以利實施。陳處長奉到指示後立即召開會議,檢討貧民救助現況,針對貧民致貧原因,廣納學術、行政、實務等各界意見,參考先進國家經驗,擬定「臺灣省消滅貧窮計畫綱要」─小康計畫,經省府核定,於民國61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實施。

該計畫起草期間受到學術界、大眾媒體廣泛重視與支持,並提供及反應各界意見,致設計周延,採標本兼治,消極與積極並重方式,並動員各界力量有效參與等措施,由開始至民國67年12月底止所推行的結果,可稱績效輝煌。在協助貧民脫離貧困方面,輔導就業人數達54,000餘人,以工代賑303,032人次,職業訓練5,741人,補助興建貧民住宅14,259戶,整修貧民住宅7,318戶,輔導接受商職、大專教育1,376人,補助輔導貧民子女一律接受義務教育,連同收容安養、家庭補助、貧民施醫、精神病患收治、殘障重建、創業貸款、家庭副業輔導等措施,使當時390,000餘貧民中有96%的貧民,生活獲得大幅改善或脫離貧窮。[1]

小康計畫之推行,除使貧民在物質方面得到幫助外,更重要的是,其工作方法,是站在案主需要的立場考慮問題,不是墨守成規,拘泥於限制,藉公私資源交互運用,以補單方之不足,並注重人文關懷,使案主更感到溫暖、不孤立、有勇氣重新站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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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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