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期 慶祝建國百年、社會福利專輯(2011年03月)
我國老人福利政策與立法之發展
儒家思想所呈現「安老」文化表現的意識型態,就是個人敬老,家庭養老,社會崇老,朝廷尊老。敬、養、崇、尊四字可謂之中國傳統上老年政策的縮寫。它的意含、內容、精神散見於史籍文獻頗多,重要的經典有論語、孝經、禮記、尚書等。如禮運大同篇「…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古代安老首重養老,周禮司徒篇記載:「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鄭康成曰:「七十養於鄉,五十異粻之屬。」禮記王制篇記載:「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脩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於遊可也。」「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周人修三代之禮而兼用之以養老;春夏養老,用有虞氏之燕禮及夏后饗禮之法,秋冬養老,用殷人食禮之法。夏、商、周三代對老人以分齡制度,給予不同優惠禮遇的照顧(養老之處所與禮節)。政府對於貧而無告之人,有一定的救濟制度,如禮記王制篇亦云:「少而無父…,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生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中國的敬老制度最為特出,典禮篇云:…;五十曰艾,服官政(即髮已蒼白,其色如艾,可以參與國家大事);六十曰耆,指使(即年老不宜勞動,可指使家人操作);七十曰老而傳(即將家務事付與兒輩,以納享清福);八十、九十曰耆,雖有罪不加刑;百年曰期颐,宜颐養天年;國家對老人尊重也有一定的規則,禮記王制篇所載:「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老人的杖,代表他的權威和尊榮;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篇),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中國孝道提示孝包含物質方面(養口體,維持父母的生活)及精神方面(色養與養志,恭敬和顏悅色承歡膝下)。
論語中孔子談到自己的大志:「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孝」者,為仁之本;為政篇又說:「子曰:孝慈,則忠」。中國人一向以為求忠臣於孝子之門,能孝於親事,便能忠於國事,而孝本身不僅是「為政」的起點,也是政治的道理。唐代亦有「敬老之規,先五所重,養親之道,為子居先…」;中國諺語:「百善孝為先」。孝經開明義定「夫孝,德知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又「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中於立身。」孝經天子章:強調天子以身作則孝敬父母,乃萬民之福,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孝治章:申論以孝治天下則天下太平的大義,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紀孝行章:明示孝行的實踐當由內而外,由家到國確實做到:「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及「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歷代法律也幾乎全授以家族為中心的倫理思想所支配,如唐、明、清律以:「親在,子孫不得別籍易財…」,必需同居以養父母,否則列入十惡不孝之中並處以重刑,這是以法律來維護兒孫養老的辦法。「孝」道是中國倫理道德和宗教思想的基本理念,亦為家庭倫理孝順之張本。我國歷代聖王明君的治國理念均依循此而衍生敬老、養老、恤老之義。
過去對於老人福利規劃,由於人類平均壽命較短以及老年人口比例不高,加之中國社會對於老人生活的保障奠基於家庭制度,並確定親屬間的扶養義務,「孝」道,成為維護家庭制度的中心信仰,老人問題未構成社會或國家的問題,因此停留在狹義的救濟與社會安養等服務,只由行政單位所提供的老人機構安養,或富有者發給貧困老人白米、金錢等救濟品解決其需要。20世紀80年代前後,工商業加速發展,社會變遷快速,婚姻維繫與家庭功能式微,低結婚率、不婚、晚婚、同居的伴侶關係、重組家庭親人關係疏離及低的生育率、高的離婚率、傳統核心家庭瓦解,使得老人價值、社會地位低落,社會互動減少。又因醫藥衛生進步,致人於死的疾病被有效控制,使人類壽命延長,老年人口增加,帶來家庭與社會負擔;同時教育普及文化進步,帶來觀念上的代溝,老人心理愈形空虛寂寞。加上西方個人主義及社會科層化,專業分工精細;工商社會講效率、重創新與速度,對老人構成嚴重的威脅,產生許多老人問題,因而引起政府與民間關注,期望老人不僅活的長壽也能活的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