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期 活躍老化(2010年12月)
協助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醫療復健之跨專業協同合作模式探討
發展遲緩兒童由於生理及心理上限制,其需要醫療復健與特殊教育人員提供相關的治療與教育之服務,為了讓發展遲緩兒童的療育可以順利的進行,提供其家庭相關的支持性服務,是早期療育領域中,非常重要的服務焦點。由上可知,為了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家庭適切的早期療育服務,社會工作、醫療復健及特殊教育人員必須有密切的協同合作關係,才能在專業分工又合作的狀態下,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家庭整體性且能滿足其需求的相關服務。可是要實踐分工又合作的精神,定會遭遇到許多困境,這些困境的確困擾著每一個在場域中的社會工作者。雖然社會工作與其他專業的協同合作(collaboration)關係,在學校、精神醫療、醫院領域中,得以發揮更大助人的效果,已經是一個趨勢,但是並沒有清楚的模式來引導社會工作者,如何進行跨專業或跨領域(transdisciplinary)的協同合作(Bronstein, 2003)?
早期療育領域中社會工作、醫療復健與特殊教育三個專業,有其專業文化與價值觀,在堅守自身專業價值觀的同時,是不是也會阻礙與其他專業協同合作的可能?Hall(2005)便指出,專業團隊中的各個專業,都有自己的專業文化,包括價值、信念、態度、習慣與行為。這些文化能夠使得專業的新進人員得以瞭解自己的專業,但也是與其他專業合作時的阻礙之一,在專業團隊合作中,各個成員擁有自己特定的角色,但是在團隊中,為了達成團隊的目標與解決問題,整個團隊又必須發展大家所共同認同的價值,這樣的情況可能會造成角色的模糊(role blurring),角色模糊的情形可能使得專業團隊成員覺得別的專業搶奪了自己的角色,或是覺得自己好像做了所有專業該做的工作。Oglegtree, Bull, Drew, & Lunnen (2001)則認為 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的缺點是保護自己的專業比專業角色釋放的還多,不意見到相互訓練、以及以家庭為中心的價值,在實務上不易執行。
雖然Hall(2005)及Oglegtree等人(2001)指出跨專業的協同合作可能會遭遇到的阻礙與困境,不過仍有許多文獻(Bruner, 1991, 引自Bronstein, 2002;Fowler, Hannigan & Northway , 2000;Lester, Birchwook, Shah, England & Smith, 2008;Moran, Jacobs, Bunn & Bifulco, 2007)支持,透過跨專業的協同合作,不僅能滿足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多元需求,提高早期療育的服務成效、更能使不同專業領域的工作者,得以學習其他專業的知識、技巧,使自己更加確認自身專業與其他專業在協同合作過程中的角色。由於發展遲緩兒童其生理與心理上遲緩或障礙的情況以及家庭的狀態,會衍生出不同類型的需求,像是兒童在醫療復健、學前特殊教育與保育的需要,以及家庭在社會福利資源面向上的需要,這些需求要能滿足必須仰賴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共同進入服務中,以跨專業團隊協同合作的方式提供個案最適切的服務(蘇映伊,2005;張秀玉,2003)。所以,跨專業協同合作(transdisciplinary collaboration)的概念在早期療育領域中,是協助發展遲緩兒童家庭一個重要的服務策略。
作者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的整理與討論,提出為了滿足發展遲緩兒童家庭之多元需求,跨專業協同合作模式是早期療育服務在執行上,重要的服務策略;並透過本文探討跨專業協同合作模式的概念、影響上述模式運作成功的可能因素以及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醫療復健人員在上述模式中,應該擔負之角色任務。作者期待透過上述議題的探討與相關建議的提出,提供早期療育實務領域,在跨專業協同合作模式運作上之參考的資訊與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