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期 災難管理與社會工作(2010年09月)
災變事件後校園危機介入與學童校園適應
從1999年921震災…2001年桃芝、納莉,一直到2008年卡玫基、辛樂克颱風及2009年莫拉克風災…,台灣因為各種自然及人為因素影響,年年都有規模不一的自然災變衝擊,直接及間接影響到校園整個生態環境。校園從可以透過公私部門合作下於較短時間內重建的硬體損毀,然而教職員生則可能受災變影響,需要短期危機協助、校園適應及長期心理復原等,則是一條漫長的重建歷程。
Callahan(2009)在探討以學校為基礎的創傷事件危機處理(school-based crisis interventionfor traumatic events)時,認為學校社會工作人員是提供受創傷學生基本的專業輔導團隊成員之一(one of the primary professionals),而事實上在介入學校危機事件時,應該依照危機及創傷程度提供適當的危機團隊。
Callahan 認為危機事件典型上可以分類三個主要的層級,程度一為個人的災變(apersonal tragedy),其受害者為單一個體或是在單一場所短暫且輕微的影響師生或行政人員,例如:個別學生親人過世或是某一位學生帶一個武器到學校。程度二:為較嚴重的個人危機(a major personal crisis)或是不論發生地為何處,但嚴重影響師生的重要危難事件。例如,校內外有一位老師或學生死亡,或嚴重的傷害事件,或幫派暴力(gangviolence)等。程度三:極嚴重的危機事件,直接影響到一至數個學校。例如;龍捲風或水患,或在學校劫持人質,或有人在校內死亡。
台灣近年來社會工作者也因應偶突發災變被要求長短期支援各式校園偶突發事件的處理,處遇的焦點著重在教職員生長短期心理重建歷程的協助。支援模式從縣市教育局內聘任有學校社工人員的縣內支援,一直到臨時短期性的專業支援都有,而主要扮演的專業角色包含:機動的危機介入者、專業的診斷評估者、社區的資源連結者、系統間的溝通橋樑者及生態系統的重整者五種角色(黃韻如,2010)。
本文將從校園危機事件定義及常見類型、危機事件對校園生態影響、校園處理危機常見迷思、校園危機管理及介入策略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