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期 快速社會變遷下的關懷弱勢(2009年03月)
從低收入、中低收入到工作貧窮——社會救助政策的省思
內政部為因應全球性金融風暴所造成的物價上漲及通貨膨脹壓力,於去(97)年九月間推出「工作家庭所得補助」短期性補助措施(俗稱近貧專案),以維持通膨間近貧人口的購買力,並保障弱勢工作家庭的消費能力。此外,政府也將「近貧專案」定位為未來推動「勞動所得租稅補貼制度(EITC)」的先期計畫,藉由協助低所得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家庭,尤其是低所得、必須撫養小孩的家庭能夠脫離貧窮,其精神類似英國的「從依賴到自主(welfare to work)」,或是美國的「工作福利(workfare)」,不只是單純的社會救助措施,更隱含鼓勵就業、提倡工作價值及所得再分配等積極的功能。
然而這樣一項立意良善的政策才一推出,卻馬上引起一些媒體與民眾的批評。綜合各方的意見,批評的重點不外乎是質疑政府挑選近貧人口的標準,以及基層村里幹事的工作壓力等。這當中暴露了兩個嚴重的問題,一個是我國的稅制公平問題,另一個社會救助制度的資格審查問題。這兩個議題其實存在已久,剛好藉著這次「近貧專案」所引發的爭議同時爆發出來。
本文不在討論我國稅制公平與否的問題,而是針對與貧窮問題息息相關的社會救助制度,加以探討,同時也針對此項「工作家庭所得補助」方案,對我國社會救助政策上所具有的積極意義,加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