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期 社會關懷與福利服務(2010年06月)
融合充權復原觀點的新住民優勢個案管理服務模式——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的經驗
台灣雖早在1980年初期就有泰國、菲律賓籍的婚姻移民,開始出現在農村,但以配偶身分移民來台的大陸籍與外籍女性,可說至2003年達到入境高峰,參考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性別統計專區中歷年我國結婚登記人數的統計,發現2003年跨國婚姻對數佔全國總結婚對數的31.86%(其中東南亞籍19,643人,大陸籍及港澳地區34,991人)。當時,由於買賣與仲介婚姻的問題,不論民間、公部門或公開的學術相關討論上,仍以「外籍新娘」來稱呼這群女性(朱玉玲,2002;邱方晞2003;釋自淳、夏曉鵑,2003),而有服務這一群女性經驗的非營利組織,如賽珍珠基金會、南洋姐妹會、善牧基金會,則以人權及弱勢照顧的角度,不管是在服務中心的命名或相關活動的舉辦上,對於這些女性和他們的家庭或子女有一些不同的創意稱呼,像是「南洋姐妹」、「新移民女性」、「跨國婚姻家庭」、「新台灣之子」等。但對於外籍配偶的印象與社會觀感,則是在夏曉鵑(2005)所著「不要叫我外籍新娘」一書發表幾個外籍配偶的故事,才真正透過大眾傳播途徑,讓廣大社會群眾感受到稱謂的震撼。後續行政部門受到保障人權政策宣示的影響,編列10年、每年3億臺幣預算的「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來審核與補助各級政府與相關民間團體提供外籍配偶相關服務,該基金管理會在94年底正式開始運作,正式要求各縣市政府都要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但這些先後陸續設置完成的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並無統一的名稱,除了基金管理會成形後設置的「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外,台北市則是早就屬於「永樂婦女服務中心」的服務範疇,也另外設立「新移民會館」,台北縣政府設立的是「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台中市則是「新移民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以上這些稱呼的背後各有不同的歷史與抉擇中想要達成的正名效果, 2007年台灣也正式成立內政部移民署來整合移民政策、違法查緝與相關輔導措施,這一群人的稱呼在官方固然為「外籍配偶」,「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也有由「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依過去「內政部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內政部社會司,2005)而來由的服務架構與固定補助項目,包含:關懷與訪視、個案管理、整合和連結社區服務據點、資源支持服務網絡等項目。更令人關心的是:除了因地制宜的關懷與訪視、整合和連結社區服務據點、資源支持服務網絡三項之外,個案管理可說是其中最為主要相同的服務項目,但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層面對於如何才是一種適切的外籍配偶個案管理服務卻仍處於摸索階段,如同各種多元的稱呼一樣,迄今仍沒有相同或相近的服務眼光與文化意識。囿於這樣的外籍配偶正名與服務提供背景,本文企圖透過2007年以來,在「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擔任外聘督導參與規劃個案管理模式實施兩年餘的經驗,站在以「新住民」作為外籍配偶稱呼的眼光上,介紹以融合充權及復原觀點為基礎的新住民優勢個案管理服務模式,同時呈現社工員在執行此個案管理服務模式過程中對於接觸不同文化背景案主群的思考與學習,以提供未來各相關外籍配偶服務單位進行服務規劃、運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