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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期 社會關懷與福利服務(2010年06月)

會談室之難題:面對成年當事人揭露兒時性創傷之處遇決策

兒時性創傷與一般創傷之差異在於受害兒童缺乏語言能力表達自己之遭遇,且因性侵害涉及人際界限之侵犯和混淆身體感官之感覺,也易因無明確外傷而難以舉證。在成長歷程中,多數當事人必須因應性創傷之長期影響,如情緒失調、人際問題、重複受害、創傷後壓力疾患、焦慮疾患、憂鬱症和人格疾患等。與兒時遭遇性侵害者一起工作時,應秉持尊重個案、協助個案建立支持網絡、不強迫個案寬恕施虐者、謹慎處理有關碰觸身體或性議題、謹記性侵害是犯罪行為、避免對個案過度承諾、留意自己是否有職業倦怠或替代性創傷、參與同儕支持團體和接受督導等原則。這些原則雖已明示此領域之工作特性,卻未提供實務工作者如何面對成年當事人揭露兒時性創傷,以及擬定決策之指標。因此,本文在檢視相關理論文獻資料後,從處遇歷程探討如何提供安全之處遇環境、接案評量時確保當事人之穩定性、實務工作者面對揭露兒時性侵害之反應、決定合宜之處遇焦點和提供適切之處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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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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