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期 第三部門與社會福利(2008年06月)
社福型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在服務輸送互動上之困境分析
台灣社會的發展由於具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即長期的戒嚴與相當的管制政策之箝制,使得民間社會活力受到抑制,此現象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帶動民間社會團體的發展後才真正有所改善(陳定銘,2004:111)。爾後,隨著政治的開放與經濟的成長,社會發展日趨多元,公民的權利意識逐漸被喚醒,對於許多公共議題,提出了各種不同的需求。再加上近年來,少子高齡化問題日益深刻,僅靠政府單一部門所提供之公共服務已經難以滿足社會大眾多元的需求。在此情況下,為解決公共服務不足的問題,政府部門不得不尋求外部資源的協助。這時,由一群具有共同理念的公民自動自發組成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卻從事公益性質的事業,並尋求改善與解決社會問題之組織逐漸形成,此乃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簡言之,非營利組織的興起可以遠溯於人類的互助與慈善行為,一方面反映出社會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代表著個人的社會價值可以透過群體來加以實現,社會福利服務輸送型非營利組織(以下簡稱「社福型非營利組織」)亦是如此。由於受到高齡化與社會福利需求日益增多的影響,其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日漸增強,直接涉入福利服務的供給或議題的倡導,在我國社會福利服務的輸送上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
基本上,社福型非營利組織基於使命(mission),為解決社會問題或滿足特定族群的社會需求而設立,並發展各項服務方案輸送至有福利需求的特定族群社區。但社福型非營利組織並無法像政府可以經由稅收來維持其運作,也無法像企業組織般可以輕易地經由投資、生產、銷售而產生利潤來維持生存,必須仰賴其他管道來籌措財源,以實現使命及確保服務的品質與連續性(鄭怡世、張英陣,2001:2)。
隨著社福型非營利組織的快速成長,雖然能有效協助政府提供福利服務,解決部分政府失靈的問題,但卻也因同質性社福型非營利組織的增加,導致在既有資源的限制下,產生資源競爭與相互排擠的問題,此種情形在921大地震之後更為顯著。因為921大地震後,社會上多數資源皆湧入少數知名度高或大型的非營利組織中,進而排擠其他小型或知名度較低的非營利組織,引發部分非營利組織的財務與資源募集的危機,社福型非營利組織亦然。基本上,社福型非營利組織和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在服務供給內容與對象上有相當程度的重疊,同樣都從事福利服務輸送,然不同的是,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因有宗教信仰為基礎,加上國人的捐款偏好也傾向以宗教性捐款居多,導致社福型非營利組織在發展上比宗教型非營利組織來得艱辛。因此,瞭解社福型非營利組織的特質與功能,以及其與政府部門之間的互動關係,進而探討政府職能的轉變對該類型組織所產生之影響,乃是本文所欲探討之課題。
基於此,本文首先觀察社福型非營利組織的事業範圍與所扮演之角色功能;其次,藉由先行文獻的整理來瞭解社福型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在福利服務輸送上之互動關係,分析社福型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在福利服務輸送上角色之轉變;接著,針對社福型非營利組織在服務輸送上之發展困境進行討論;最後總結前述以作為本文之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