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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期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2005年12月)

從理論到實踐:身心障礙就業服務之理念與服務輸送的探討

工作,是整合現代社會運作的重要機制,也是政府公共資源取得與分配的重要依據,因而它被賦予高度的社會價值。對個人而言,就業,不但是人們取得生活資源與建立社會人際網絡的主要方式,也是人們自我實現與獲得社會認可的重要管道。就業,更是個人累積勞動資本(工作技能、工作年資、工作經驗、工作職位等)與累積養老資源的主要方式。反之,失業—尤其是長期失業—不但造成人們喪失穩定的經濟資源、社會關係疏離,對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心也可能造成負向的影響。

近二十年來,歐美對抗貧窮的福利政策不斷強調「從福利到工作」(welfare towork)的主流理念。例如,英國在1998年的綠皮書「我們國家的新企圖—福利的新契約」(New Ambitions for Our Country—A New Contract of Welfare)中,即釋出清楚的訊息:「工作,是對於在工作年齡的人們最好的福利型式;那些有辦法去從事工作的福利領受者,勞動市場的有薪工作通常是他們跳離貧窮的最好方式。」也因此,未能就業的長期福利接受者,通常感受到較深的社會烙印。這些福利領受者通常包含了不同年齡的長期失業者、單親以及身心障礙者(Davies & Davies, 2000)。

身心障礙者通常有較低的就業率,除了其身心狀態可能影響工作所需的功能表現與生產力外,部分也反映了社會對身心障礙者長久以來的偏見、歧視與所造成的社會排除效應( Schur, 2002; Baldwin,1997)。自1960 年代以來,歐美國家對於民權的法制化與落實、「去機構化」與「社區化」服務理念的發展,以及如何協助身心障礙者融入社會,提供就業機會與就業支持等服務方法的推動,對於長久以來與社區隔絕、社會生活被邊緣化的身心障礙者而言,透過工作參與社會生活機會的確是逐漸增加了。

到底就業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影響如何?美國學者曾經運用兩組國家調查資料庫的資料進行就業對身心障礙者的影響分析[1],發現就業對增加身心障礙者的經濟收入、降低落入貧窮的機會、減少社會孤立、提升心理上與生活上的滿意度、增進政治參與技巧與社區活動融入等均有顯著性影響。換句話說,就業的確可促進身心障礙者的社會融入(social inclusion)感受(Schur, 2002)。

有尊嚴的工作環境與適合身心的工作機會,對身心障礙者的身心當可以產生積極正向的功能。問題是,對身心障礙者就業具有影響力的政府行政者、企業、專業工作者,甚至身心障礙者的家人或身心障礙者本身,若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與就業需求沒有清楚的理念,則工作機會與工作環境也可能使身心障礙者承受更大的壓力與挫折。於是,作為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的專業工作者就必須扮演關鍵的調和或轉化介面,協助身心障礙者突破就業困境,調整工作環境,積極實踐其工作權與社會參與權。在這樣的角色期待下,一個專業工作者所需擁有的,除了專業技巧的磨練與就業服務機會的開拓外,專業工作人員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理論與理念的清楚認知、對法令的了解以及如何轉化理論與理念,實踐於服務輸送之中,均是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的重要基礎。這些議題也是本文以下想要探討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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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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