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期 高齡化社會福利政策(2005年06月)
少年司法新典範的轉移:論復歸式正義觀點的轉向制度
「轉向」(diversion)是近年來少年司法、矯正體系的重大變革,其基本意涵係指降低正式司法體系之干預,而直接由執法人員將偏差/犯罪少年轉介至其他非司法的部分,減少機構處遇所造成的負面烙印效果(楊士隆與林健陽,2001:372)。世界各國的少年轉向計畫大致不脫離以社區、學校、社會福利資源來實施相關的庇護工作。在庇護的過程裡,我們除了關心如何矯正少年的偏差行為與觀念之外,至於如何承擔未來的責任與如何再面對受害者這方面,似乎是著墨太少,2005 年1 月在新竹縣新豐鄉一名甫自矯正學校出來的少年,他犯下駭人聽聞的姦殺案便是一例。當前全世界的少年司法,一直處在:懲罰與處遇,這兩個對立取向觀點之上在搖擺著。近十年隨著少年犯罪低齡化快速成長的趨勢來看,許多國家,如:英國和日本,不得不修正少年刑事政策,開始下探到懲罰青少年階段的違犯者。反觀我國,基於少年保護、教育的立場,目前仍選擇容忍少年犯罪;目的不外再多給青少年朋友自新的機會,避免淪入被貼上「負面標籤」的命運。但是,無論是採懲罰取向的少年司法?抑或是教育處遇為主的少年司法?基本上,當面對:修正社區、被害者、加害者與家庭這四者間的關係需求時,懲罰與處遇的作法在滿足各方的期待與需求之上,嚴格來說,對真正解決問題,只不過是「鳳毛麟角」而已!因此,西方許多國家開始思考少年司法的未來走向時,他們一致認為,及早介入處遇,以及尋求:加害者、被害者與社區這三方利益與權利上的平衡,是其典範轉移的努力目標(Seymour & Gregorie,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