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期 居住與社會福利(2008年03月)
住宅政策之回顧與前瞻
「住」是國民的基本需求,各國對於如何改善或提升居住水準皆訂有住宅政策及住宅法據以推動,其內容則因各國國情及住宅問題而有差異。在住宅自有率較低的國家,租屋者比例高,住宅法中有關租賃關係之規定自需較詳盡、周全;在福利國家,則特別加強政府的補貼。我國的住宅政策一則配合國人安土變遷及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再則因早期大部分家庭所得較低,又因台灣係屬地小人稠國家,土地資源較少,價格常有居高不下等問題,因此台灣地區的住宅政策始自各類住宅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隨著社會經濟情勢變遷,國人對住宅之需求因而丕變。早期只要遮風避雨處所的需求轉變為住宅品質之提高,加上台灣經歷所謂「台灣奇蹟」的發展,財富快速累積,高品質住宅需求益殷;另一方面,都市化快速發展,鄉村人口大量移入都市地區,導致都市住宅嚴重短缺,住宅價格節節升高,低所得者要在都市地區有一合乎居住水準之需求愈來愈難以得到滿足。然而,鄉村地區因年青人口外移、經濟衰退、空閒住宅大量增加,城鄉差距愈來愈大。因此,住宅政策不僅要處理都市地區質、量與權屬之住宅問題,亦需兼顧鄉村地區的居住品質與空閒住宅再利用問題,住宅政策內涵日益複雜。復因經濟體系由早期農業時期的封閉體系轉變為工業時期自由經濟的開放體系,住宅市場與住宅金融因而成為住宅政策的主要一環,住宅政策也由早期的補貼政策擴展到提升居住品質、健全住宅市場與金融等層面。
另外,由主計處的調查發現,台灣地區貧富差距在最近幾年有加大趨勢。受到國際經濟情勢變化、國內傳統產業外移及產業結構調整之影響,M型社會已隱然若現,住宅政策爰再度評估原有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的意義與方向,增加租金補貼,以協助經濟最弱勢的一群人有較佳的居住環境。未來住宅政策仍應配合新發展趨勢作適度調整與修正,以便政府的住宅政策在配合實際需求下,本著公平與合理原則來推動,使住宅政策之實施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