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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期 高齡化社會福利政策(2005年06月)

推動「小型老人養護機構社工服務方案」經驗分析

由於臺灣地區人口平均壽命的延長及慢性疾病的增加,使得老人長期照顧需求相對增加,但在此同時,家庭提供保護與照顧的功能卻無法滿足許多長者健康照顧、情緒支持與關懷、社會活動、甚至日常生活照顧的需求。為因應老人與家屬之需求,機構式照顧早已成為長期照護體系中重要的一環。復因社會大眾對於老年生活安養及居住型態品質的重視,促使政府自民國(以下同)86 年老人福利法修正通過後,積極輔導未立案之安養護機構合法化,以滿足民眾針對有品質的安養、養護機構之需要。

臺北市至93 年底之老年人口為286,474 人,已接近全市總人口的11%。公私立養護機構數雖時有增減,但約在200家上下,其中公立機構3 家、公設民營機構4 家,其他均為財團法人機構或私立小型機構。私立機構中僅有財團法人恆安老人養護中心、愛愛院、及聖若瑟失智老人養護中心屬大型機構,其餘均為小型養護機構(收容人數為5 人以上,未滿50 人)。臺北市在有限的都市土地面積上,真可謂小型養護機構林立。周月清(2002)研究也發現,臺灣所謂「社區照顧」的意涵中,其實一直並未排除機構式照顧,只是強調其地理位置與規模大小而已。

在政府政策朝向社區化照顧的情形下,林立於各社區中之養護機構,占地緣上之優勢,對當地居民的需求、醫療及社會資源的掌握等,其了解程度高,較易發展出可近性、可接受性、可負擔性較高之服務,滿足社區居民之需要。但由於鄰近地區可能有數家機構存在,面對民眾的參觀比較,機構彼此之間亦產生競爭關係。為增加自身的競爭優勢,有心的經營者莫不苦思良策,希望能提升機構的照顧品質與口碑。

近年來,使用者付費及福利產業化之趨勢,使小型安養護機構面臨消費者更嚴格的要求,以及來自大型業者的競爭壓力。為了提供更能讓消費者滿意的服務,並設法改善機構式照顧服務長久以來「低人力、低品質」的社會負面形象,勢必要引進專業人力,為服務注入新血,同時也提供更完整、更親切的全人、全家式服務,以凸顯小型機構與大型機構之商品區隔。而在已有護理人員的現況下,社工人員就成為機構業者晉用專業人力的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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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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