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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期 社會服務民營化(2005年01月)

「公設民營」對非營利組織的影響與因應之道——以CCF 嘉義家庭扶助中心為例

自1970 年以來,西方福利國家不斷對福利經費之擴張與服務效果有所檢討與反省,且在1980 年之後,由於保守及福利多元主義的興起,促發社會民營化的新思潮。其中心思想強調在福利與服務的提供上,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承擔者,應鼓勵民間部門參與,以強化服務提供的效率與民眾使用之便捷性。

臺灣的社會福利發展,在1980 年代受西方民營化思潮影響,再加上政府社福資源有限,遂鼓勵擴大民間參與。1990 年後由於解嚴,產生民間力量的勃興和民意的高漲,一方面促使政府社會福利預算顯著增加;另一方面伴隨對政府科層制的不滿和不信任,迫使政府推動「組織再造」來精簡公務人力。施教裕(1997)指出,在政府逐年增加社會福利經費預算卻不見行政或專業人員增加的吊詭情形下,地方政府仍先後完成許多大規模的福利服務硬體設施。因為硬體設施的經費財源大部分是來自中央政府補助款,地方政府僅提供土地和少許配合款,故並不造成額外的財務負擔。不過,硬體建築完成後的經營管理及維護,則不是地方政府所願意或所能負荷的。再加上1990 年代以來,臺灣社會增加許多新的社會問題和福利需求,因此政府必須加強和擴展新的服務計畫和方案措施。而在人力未隨著服務措施而做適當擴編時,委託民間單位經營管理與提供服務遂成為地方政府的選擇。

嘉義市政府就在上述臺灣社會福利發展背景,提供公有土地,爭取內政部補助硬體建築經費,在1997 年4 月興建完成「嘉義市婦女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婦青中心)。並配合社會福利民營化之政策,透過甄選選定嘉義家庭扶助中心(以下簡稱嘉義家扶)經營管理。雙方以內政部在1997 年1 月頒布的「推動社會福利民營化實施要點」中所附「委託契約書範本(適用公設民營)」為主,經過公文往返及口頭協商後,嘉義市政府在同年6 月將市價達新臺幣一億多元的婦青中心及三百多萬的設備委託嘉義家扶經營。

本文欲呈現嘉義家扶自1997 年6 月至2002 年12 月執行婦青中心公設民營五年中面臨的影響為何?在面對問題衝擊時,嘉義家扶的因應之道?並提出改進的建議以供有意參與公設民營的非營利組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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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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