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期 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與發展(2007年12月)
談社工員自我效能的提升
自我效能(self-efficacy)的概念自從1977年由Bandura提出之後,在許多學術領域皆已有非常多的相關論著與研究,例如檢驗各種專業人員(教師、護士或社工)或服務對象(身心障礙者、青少年、失能老人等)的自我效能及其相關影響因素,或是探究自我效能對工作滿意度、工作表現、職業生涯發展或健康促進行為的影響。然而,在國內似乎在教育領域才有較多有關自我效能的學術研究,在社會工作領域則幾乎未見探討社會工作者本身的自我效能的論著或研究。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的專業,社會工作者經常面對弱勢案主,接收到很多不幸資訊,也承受到很大的壓力,因此本身亦非常需要情緒支持與壓力抒解。但是一般的社會福利機構對於社工員本身的心理衛生卻不太重視(胡慧嫈等譯,1997),使得社工員在工作過程中感受的壓力與無力感無法抒解,導致工作倦怠,甚至離開社工生涯。本文乃介紹自我效能的概念,以喚起學術及實務單位對社工員的自我效能的重視,並建議提升社會工作者自我效能的策略,以增加社工員自我保護的能力。
自我效能是一個人對於自己能否完成一項特定任務的能力評估。Bendura(1986)認為自我效能是個人對他自己在某種特定情境下,是否能實行或完成特定行為或任務的能力知覺或判斷。孫志麟(1994)認為自我效能是一種經過自己理性考量後,對自己能力的主觀判斷。王金敦(2004)亦說明自我效能是指個體在特殊情境下,對於自己能否成功執行並達成任務的信念及能力判斷。因此,所謂的社會工作自我效能是指社會工作者對自己工作能力的信念,而不是其實際的工作表現。一般而言,自我效能越高的人越相信自己達成工作任務的能力,也因此較會努力完成任務。蔡進雄(2004)就指出自我效能較高的人通常會有較佳的表現。筆者在教學及與實務界接觸的過程中,常常覺得許多學生及新進社工員對於自己專業能力的自信不足,就最近的例子而言,筆者在課堂中詢問四年級的社工學生,竟幾乎無人自認自己的社工技能良好。而在與實務界的接觸過程中,亦常聽到社工員因自覺對於案主沒有影響力或幫助,而感到無力,甚至離職。因此實在有必要在教育及訓練的過程中提供學生及社工員對自己價值觀的反省及對增強其社會工作自我效能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