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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期 社會工作與就業服務:挑戰與創新(2024年09月)

住宿型長照機構對靈性照顧政策的認知、行為與困難之分析

  許多研究探討了高齡者因缺乏或中斷社會接觸與連結所導致之負面結果,包括經常或強烈的孤獨感(Perissinotto et al., 2012)、生活品質下降(Hawkley et al., 2009)、身體疾病(Hawkley et al., 2006)、死亡等風險(Holt-Lunstad et al., 2015);而孤獨感所帶來的危害,被證實與失智、焦慮、憂鬱(Zhong et al., 2017; Van Orden et al., 2010)及自殺行為存在顯著關係(Stickley et al., 2016)。

  然而這些問題並沒有因遷入住宿型機構而獲得解決,反而發現孤獨和憂鬱是整個住宿型機構中最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Theurer et al., 2015)。例如一項對瑞典北部和芬蘭西部養老院的研究顯示,養老院中55%的居民感到孤獨(Nyqvist et al., 2013)。在臺灣,以高雄地區護理之家與養護中心老人為對象的研究顯示,憂鬱比例分別是61%與57.8%(謝佳蓉, 2010);侯慧明與陳玉敏(2008)對臺中七家住宿型機構的研究顯示老人住民中 66%有憂鬱問題。

  為何入住機構,脫離獨居生活,且能參與機構所提供的各種活動,卻仍無法有效解決孤獨感的問題(Victor, 2012),甚至參與活動對憂鬱症的影響竟是好壞參半(Cruwys et al., 2014)?有學者認為,多數機構所提供的活動包括遊戲、旅行、社交聚會等,多為娛樂性活動(Schafer, 2014),雖然增加一些樂趣,但Theurer等人(2015)發現這類娛樂性活動經常被長輩們視為幼稚的行為(Tse & Howie, 2005),長輩們只是為了避免被視為不合群或貼上孤僻、憂鬱的標籤而參與,但這些活動並無法讓他們真正投入,故仍對生活感到無意義。Nouwen與Gaffney(1976)指出,機構人員應意識到多數長輩並不想被娛樂,而更期待能維持希望感和目標感。

  由此看來,機構提供給長輩的活動「量」可能是足夠的,但能讓長輩產生或維持「有意義」、「有希望」、「有目標」、「有貢獻感」之「質」的問題,是機構須思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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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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