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期 社會工作與就業服務:挑戰與創新(2024年09月)
是誰讓移工能生不能養?淺談移工在臺生育子女的結構性困境
根據勞動部勞動統計查詢網(https:// statfy.mol.gov.tw/statistic_DB.aspx),截至2024年4月底,臺灣共有約76.8萬名移工,人數已超過原住民68.9萬人,形成臺灣社會中不可忽視的一大族群。其中女性移工約有37.6萬人,其中約23.6萬人為社福移工,約13.9萬人為產業移工。在年齡部分,在臺移工介於25∼44歲者共計601,576名。換言之,有高達78%的移工正處於理想生育年齡,除了工作之外,生育也可能是他們在臺灣會面臨的議題。臺灣自1991年開始正式引進移工,引進之初仍對移工於定期體檢時實施妊娠檢,直到2002年《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後才逐步取消。不論哪一種行業別的移工,都享有在臺懷孕、生產、育兒並不受歧視的權利。但歷年來仍不斷有移工因懷孕遭雇主強迫中止契約、強迫遣返(監察院,2022)或產後移工無力撫養嬰兒而棄養的事件(蘇育宣,2021),也凸顯出法令與執行的差距,以及移工在臺育兒缺乏制度性支持的困境。
國際社會對臺灣在移工權益保護方面的表現提出了諸多批評。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委員會曾指出,臺灣應加強對女性移工的保護,特別是在懷孕和育兒方面的權益。此外,《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委員會亦強調,應確保所有兒童, 無論其父母的身分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保護。《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CERD)委員會也指出,臺灣應採取更積極的措施,消除對移工的種族和國籍歧視,並確保其基本人權得到保障。
本文以筆者和相關工作者的個案協助經驗出發,將呈現臺灣現行相關政策措施對移工在臺懷孕、生產權益的保障,檢視不同身分的移工在育兒相關保障或是限制是否與國人一致,以及在臺育兒之移工可能遭遇的困境,最後進行綜合分析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