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第186期 社會工作與政治(2024年06月)

督導功能與新進社工專業知能養成對服務效能之影響──某市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為例

  當服務對象及人口結構隨著時代變遷變得越趨複雜時,督導工作也將更為不易執行。然,督導者在社會工作助人專業養成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不僅是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也是協助社會工作者獲得專業成長與提升社工專業的靈魂人物(Holloway, 1995)。因此,督導機制的建立是為了保障專業服務品質與服務對象的權益與責任。正向且具系統化的督導過程,有助提升社會工作者對自身專業使命的認同、增進其專業技巧與知識之外,亦可確保服務輸送之品質、協助服務對象改善其現況,進而達成機構的使命與宗旨。一般而言,社會工作督導是指由機構派任經歷豐富且具專業知能的社會工作者,對新進人員、資歷較淺及所屬計畫執行的社會工作者,以直接教導或帶領等方式,進行定期和持續的指導程序,此為督導者的重要職務之一。

  身心障礙者依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第五條定義,係指因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加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對身心障礙者的服務,更於1997年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納入法規中,全國各地開辦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中心,在2007年身權法修法後,將個案管理服務名稱去除,對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全國各地開花,有各自不同的名稱與服務內容,但至今為止,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以下簡稱身障個管)仍為其中重要性的服務項目之一。

  某市此業務執行上,由公單位進行身心障礙者的通報、篩選及分區派案,後續的服務則委由民間單位進行服務,該市委託民間單位進行的身心障礙者服務內容包含了福利諮詢、生涯轉銜服務、個案管理服務、社區資源連接、開發資源外,另新加入身心障礙家庭雙老服務。以上述之服務,基於身心障礙者的生活面向以及生命週期的各種需求,對任何一位身障個管的工作者都是一種挑戰;對此,督導職責相形重要。更重要者,社會工作人力普遍來說流動率高(許祖維,2007),身障個管的工作負荷重且挑戰大,又常因資源不足或問題太過於複雜,造成人力的穩定度一直不高的現象。此時,就會影響身障個管的督導者更會經常面臨需培育新進社工人員(以下簡稱新進社工)的窘境。在這樣的循環下,讓研究者關注的是,督導者、組織內部與環境面如何培植新進社工的專業知能,以及這是否會影響服務成效。

  本文所探究之某市個案管理服務中,共計四名督導,21名社會工作者,其中年資在一年內有11位,占整體52%,有五位為二年資歷。對督導者而言,幾乎處理新人培訓階段,也可見到督導者心力負擔極重。故,本文旨在了解身障個管的督導者在帶領新進社工時的現況,進而了解督導功能對新進社工專業知能養成對服務效能之影響。

附加檔案下載
查看更多
發佈時間:2024/06/24
網站導覽 購買資訊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served

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49| 署本部位置圖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

目前瀏覽數: 346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