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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期 社會工作與政治(2024年06月)

去政治化的社會工作—新自由主義的影響

  「政治」是甚麼?長久以來,許多行業都喜歡自外於政治:「因為我們是專業的,不談政治」!事實上,「政治」並非僅指權力的運作和政府體制,如民眾普遍感覺厭煩的選舉、政客和選邊站的意識形態;政治更深層的原型,是一種理念、原則和價值,更是一種思想的革命。政治真正的使命,是如何促使民眾「想像」一個不同於現在的生活環境、想像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如何讓正義和公平得以實現,使人類和其他物種都能共享地球資源(Gray & Webb, 2013)。

  若從權力與政府體制的運作來論,社會工作即政治。社會工作從19世紀末開始萌芽,社會工作先驅們就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決策。為人熟知之睦鄰運動創造者,珍‧亞當斯(Jane Addams, 1860-1935)女士在美國被稱為是政治倫理學家(political ethicist)(Knight, 2010),也被認為是公共行政改革的先驅(Shields, 2017);她在帶領社區居民倡議公共衛生改革之後,於1895年被芝加哥市政府任命為首任市政府衛生清潔督察員。茱莉亞‧拉思羅普(Julia C. Lathrop, 1858- 1932)和珍‧亞當斯與艾倫‧蓋茲‧司塔兒(Ellen Gates Starr, 1859-1940)曾是大學時期的同窗,後來也在芝加哥霍爾館(Hull-House)共事,茱莉亞‧拉思羅普於1912年成為美國兒童局(Children's Bureau)的首任局長。克萊曼‧艾德禮(Clement Attlee, 1883-1967)曾在貧困的東倫敦地區擔任過社工員,積極參與政治與社會改革,也曾是國會議員,1945年擊敗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 1874- 1965)成為英國首相,推動戰後福利國家的建設。

  此一傳統在1990年代的美國社會工作發展中逐漸形成政治社會工作(political social work)這項專科領域,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碩士班設立了「政治社會工作」專業學群;1995年康乃狄克大學社會工作學院成立了「南希‧韓福瑞政治社會工作研究中心」。政治社會工作成為一項社會工作實務,目的是參與政治決策、投入政治機制、促成社會變遷;更積極點,政治社會工作包含擴大政治參與、影響政策的決策過程、參與各項選舉和成為民意代表或民選首長等(Lane & Pritzker, 2018)。更廣義的,社會工作即政治,意味著社會工作是一種思想的革命,其目的是追求社會的繁榮興盛(eudaimonia)。然而,政治作為一種理念、原則與價值的改變,如若缺乏實踐行動將也是徒勞無益,這即為社會工作中基變(radical)或批判(critical)的傳統。美國社會工作先驅亞當斯、司塔兒、瑪麗‧范‧克利克(Mary Abby van Kleeck, 1883-1972)、伯塔‧雷諾茲(Bertha Reynolds, 1887- 1978),加拿大的社會工作先驅,也是社會正義與和平運動者瑪莉‧詹妮森(Mary Irick Jennison, 1892-1970)、貝絲‧凃瑞爾(Bessie Touzel, 1904-1997)(Jennissen & Lundy, 2018),以及英國湯恩比館的創始者巴涅特牧師(Samuel Augustus Barnett, 1844-1913)、曾任英國首相的艾德禮和女性權利倡議者艾米琳‧佩特希克-勞倫斯(Emmeline Pethick-Lawrence, 1867-1954)(Ferguson & Woodward, 2009)都被認是基變傳統社會工作者(radical social workers)。

  曾為社工員的英國首相,艾德禮在其自傳第四章以〈社會工作與政治〉為題,說明他投入於政治社會工作的實務經驗(Attlee, 1919)。在他的《社會工作者》一書中,艾德禮強調社會工作者是政治活動的策動者(the social worker as agitator),意即社會工作者應該是社會的先知,面對社會的不公義,需要具備反叛的精神,接受召喚去從事變革(Attlee, 1920; Dickens, 2018)。就此觀點而言,理想的社會工作實務不僅是以非壓迫性的方式對待服務使用者,更應該是針對社會福祉政策進行檢視批判,以協助服務對象改變不公平的環境結構(Ferguson & Woodward, 2009)。

  需要提醒的是,政治社會工作並不因此等於基變社會工作;其間的差異在於如何定義與如何促進社會改革。基變社會工作傳統上偏向左派的社會主義立場,以改革資本主義體系、瓦解經濟結構不公為策略,為弱勢者而戰;政治社會工作固然可以以此為理念,但也可能因其價值意識形態,族群、宗教或性別,而採取較為保守的政治行動。過去容易被詬病的是,社會工作者在參與政治過程中,因不察或刻意地,成為捍衛當權者和主流優勢階級的利益。左派傳統、馬克斯主義者其實對社會工作成為國家統治工具是很有意見的,甚至認為社會工作者是維護統治利益的看門走狗(Garrett, 2021; Lavalette, 2011; McLaughlin, 2008)。

  立法委員、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高層和社政相關行政體系,都不乏具有社會工作背景者,這些民意代表和政府公務體系的人員,應都可以算是政治社會工作者。然而,到目前為止,臺灣並未發展出「政治社會工作」這項專門領域,社工教育也很少開授基變、批判社會工作或政治社會工作課程。臺灣的「政治社會工作者」(實務、官僚、學術)如何自我認同自己的專業?是政治化還是去政治化?是臣服於主流的體制現況?還是心存社會改革的火種?這是本文反思社會工作政治意涵之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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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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