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期 障礙平權主流化(2023年12月)
慶典中的障礙平權意識與反思──2000-2022年臺灣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制度化慣行的分析
慶典中的身心障礙形象、障礙意識和參與者的多元程度,是檢視障礙平權和社會共融程度的指標之一。聯合國自1981年宣布為「國際身心障礙者年」後,聯合國大會更於1992年宣告每年的12月3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DPD),作為《聯合國身心障礙者十年計畫》(1983-1992年)完結的標記。每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聯合國會透過制訂年度主題作為行動綱領和目標指導原則,敦促各國政府、各區域和國際組織採取持久有效的行動,並藉由各種宣傳及推廣活動,提高大眾對障礙者在政治、社會、經濟與文化生活處境的認識,以促進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及福祉。
臺灣自2000年開始,內政部(原內政部社會司的社福業務2013年移置改隸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每年頒訂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活動主標語,系列活動從表揚傑出身障人士、家屬照顧者、績優服務人員,到辦理園遊會、音樂會、才藝技藝展演或是邀請社福團體設攤並辦理宣導活動,回顧這些標語和相關活動名稱,大抵不脫以「愛」為名。例如,「舞動生命,讓愛飛揚」、「跨越障礙,與愛同行」、「因為有愛,幸福無礙」、「愛很大,礙不怕」、「關愛,讓人間更美麗」、「用愛揮灑,精彩人生」、「有愛無礙,幸福同在」等等。以「愛」之名系列的活動和口號標語,從2000年一直持續到2014年。
2014年8月1日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於同年12月3日生效。2015年活動主標語改為「身障公約元年:公平參與、機會均等、權益保障」,2016年「尊重差異,共同參與」、2017年「消除歧視,做伙鬥陣來」,到2020年「平等融合,力量無限」、2021年「平等參與,共創多元價值」、2022年「多元參與,共融共好」、2023年「多元參與,幸福領航力」。補助計畫活動主標語因《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而有所修正,但標語形成數個關鍵詞之間的拼湊排列組合。相較於聯合國每年訂有明確主題作為政策、行動、活動指導原則,臺灣的主標語缺乏針對障礙者處境、提升障礙者各種權利需求,制定具體且足以發揮指導作用的行動原則和改革實踐的目標。
本研究從新制度論觀點探討臺灣歷年推展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的制度機制與路徑依賴,整理2000年至2022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的主標語,以及近五年(2017-2022年)衛生福利部彙整各縣市主辦團體成果報告電子書,藉由蒐集檔案文件資料予以過錄統整進行內容分析,檢視及探究近五年臺灣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的形式與內涵意義。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歷年臺灣推展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的制度機制。
二、探究近五年臺灣舉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的形式與特色。
三、討論公部門和以身心障礙為主的社福團體,規劃與執行活動的慣例與常規對推動障礙平權的影響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