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第184期 障礙平權主流化(2023年12月)

障礙平權主流化?先從「參與」開始

  身為身心障礙者,我常常思索一個問題。究竟如此不便的我,生存於世有何意義?直到走入倡議路上,才重新建構,定義自身因身體障礙的諸多血淚並非悲劇,而是深刻體認到,人生使命從自我接納開始。我很感激倡議路上,不論國內外許多障權、人權前輩帶給我思想廣度與深度上的啟發,使我卸下了「障礙是自己問題」的沈重擔子。
  「障礙」如果不是我的問題,那又是「誰」該來承擔?當我思索著「障礙平權主流化」這個議題時,腦海中閃過一幕幕倡議路上,人微言輕所受的無視;受苦的身心,得不到他人理解,社會接納的救贖。
  如果要問如何推展障礙平權?我想應先從建構「可及性」的參與開始。
  筆者出生在1980年代,當時醫療資訊不發達,不清楚何謂「罕見疾病」,父母更不知道「成骨不全症」該如何照顧。自有印象以來,就在不停的練習走路、跌倒骨折、開刀進出醫院中度過。當年沒有「全民健保」,從事勞力工作的父母,刻苦承擔一切醫療費用,還得照顧一家六口。當年《殘障福利法》並未完全落實「受教權」,使得筆者自幼失學,在家自行教育。又因家庭經濟不寬裕,無法購買或承租足夠便利的無障礙電梯住宅大樓,當年更沒有無障礙交通的捷運跟復康巴士。回想起來,現在筆者享有的諸多公共建設、社會服務、制度政策,如果早40年就建立起來,人生光景必然不同。對當年只能從電視看見花花世界的我來說,「處處受限」是深入靈魂骨子的痛,「社運」的種子在心中萌芽。
  直到筆者在2007年進入非營利組織「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後,一路參與協會籌備、成立、發展、承接政府方案等。而後又從事各種修法政策會議、倡議行動、培力活動等。回頭一看,「障礙經驗」是寶貴且厚實的能量。然而,這十多年的障礙平權「參與」之路,讓筆者常深感阻力。照理而言,身心障礙者本身生活在社會之中所面臨的「不便」是真實切身的,為何公部門常充耳不聞?訴諸公眾又遇議題邊緣?障礙者本身的聲音,常被質疑是「社福依賴」,必須自立自強克服自身障礙?申請法定服務,還要提出「我真的很可憐」來證明多麼無能為力,公眾資源才能「稍微」承接。而主流媒體又偏愛「勵志」觀點,彷彿障礙者只有「超人」跟「廢人」兩種極端。而這一切源頭必須從臺灣社會歷史脈絡說起。

附加檔案下載
查看更多
發佈時間:2023/12/28
網站導覽 購買資訊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served

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49| 署本部位置圖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

目前瀏覽數: 386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