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期 兒少替代性照顧(2023年09月)
替代性照顧政策下機構服務深化經驗初探──以家扶花蓮希望學園為例
2021年4月衛生福利部提出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並分區辦理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座談會。除地方政府外,亦邀請民間單位及兒少代表共同與會,期能針對全面替代性照顧政策廣蒐意見,更臻完備。同年9至10月間於兒少安置機構聯繫會報、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說明會中,公布替代性政策草案相關配套措施。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於2022年1月7日正式函頒。
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的發展歷程,係衛生福利部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 以下簡稱CRC)第一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書及聯合國《兒童替代性照顧準則》(Guidelines for the Alternative Care of Children)所提出的替代性照顧政策。於2022年11月28日舉辦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發表中,審查委員在第40、第41點亦對安置機構服務品質上有諸多提醒(註1),依此再檢視我國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目標中「優化機構式替代性照顧」之策略與行動計畫,可見對此投入有其必要性。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截至2022年底,全國有4,588位兒少在家外安置中,其中親屬安置者計244人(5.32%),寄養安置者計1,582人(34.48%),機構安置者計2,369人(51.63%),團體家庭安置者計100人(2.18%),其他四類型安置者計293人(6.39%),機構安置仍占家外安置過半的比例,我國住宿型安置機構發展歷史長且綜觀整體量能而言,是高於其他安置資源,在兒少最佳利益的考量下,雖有安置資源的順位,但安置機構在整體兒少服務輸送上仍具極高的重要性。陳慧女(2019)研究指出,安置機構具有滋養的功能,使受虐少女在穩定的生活中感受到被照顧與關心,逐漸對機構有歸屬感,身心就能更穩定,國外文獻亦發現居住在安置機構的兒少對於機構的設施和安全感是滿意的(Carrà, 2014)。
花蓮希望學園前身為緊急短期收容中心,1996年7月與花蓮縣政府簽約成立「家扶園」,提供不幸少女安全保護與身心修復服務,於2008年立案成立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花蓮縣私立家扶希望學園(以下簡稱花蓮希望學園),為使十餘年提供之安置服務更為專精化,2020年7月正式獨立營運,期待協助安置少女們身心修復並穩定朝向返家或自立的生活邁進。
以下,筆者以家扶基金會花蓮希望學園為例,梳理在安置機構服務現場的觀察與實務經驗,希冀可以在政府單位推行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下,就深化服務與政策實踐中,提供服務上的分享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