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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期 兒少替代性照顧(2023年09月)

「看見優勢與連結」──以團隊決策模式在安置個案的實踐與應用

  2014年9月筆者隨中央一同前往美國參訪保護性社會工作實務,在過程中偶然看到一間會議室擺上了許多桌牌,經瞭解此會議場地即美國在面對兒少保護個案進行家外安置決策、轉換安置處所、家庭重聚決定等實務工作會採取所謂的團隊決策模式(Team Decision-Making, TDM),用以納入家庭成員、過去或現在曾提供或接觸家庭的社區網絡資源,以及相關的專業人士等聚在一起共同討論最符合兒少最佳利益、永續關係與福祉的照顧及服務提供。
  乍聽並對照臺灣當下實務現況,姑且不管可行性或結果如何,光是這種納入家庭成員以及家庭重要他人一起討論的做法就覺得充滿了無限可能,對照臺灣實務仍多以病理觀點歸因貶抑父母為施虐者,處遇決策思維主以政府專業霸權並要求家庭順服配合,致父母/照顧者僅能迫於接受此專業規範或評估之決策與處遇計畫,專業工作關係未能產生信任與合作。
  從事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不易,而面對兒少保護安置處遇的家庭重聚服務尤難,根據衛生福利部,2019年兒少保護通報調查處理案件數從39,009件增加至2022年的46,859件,又2022年全國在案處遇中之兒少保護個案數計有26,850案,分別為家庭維繫案件數22,093案、家庭重聚個案數4,552案和安置返家追蹤個案數205案,顯見當中有近17.7%的案件為或曾為兒少保護安置的案件(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a;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b)。在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調查數仍呈現上升趨勢情況,又安置兒少之家庭重聚個案一直是政府部門兒少保護社工責無旁貸的重任,故臺中市家防中心自2014年底開始迄今即嘗試以美國團隊決策模式會議為藍圖,並建構臺灣本土家庭團隊決策模式於兒少保護安置個案之評估與處遇,實踐家庭參與兒少安置處遇之決策,藉由更貼近家庭系統脈絡與文化適切性來賦權家庭,讓家庭聲音可被聽見,並運用家庭延伸親屬與社區資源以減少不必要的安置、縮短兒少安置返家期程或聚焦兒少安置處遇服務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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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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