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期 兒少替代性照顧(2023年09月)
兒少保護家外安置及家庭重整服務之現況與未來
兒少保護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工作中的三級預防措施,主要是針對家庭危機程度較高、無法保護兒少接受適當養育、照顧與管教,致使兒童及少年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或因照顧上的疏忽,致使兒童及少年的健康或福祉遭受到損害或威脅的家庭,提供其補充性、支持性之資源與措施,以協助家庭能妥善維護兒少權益,支持兒少於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惟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亦揭櫫,如因父母虐待或嚴重疏忽,為遵循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亦必須使兒童與父母分離(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 1989),也就是透過家外安置方式,以替代性照顧措施提供兒少穩定成長的環境。
因此,替代性照顧是兒少保護工作的最後一道防線,為全面檢視與訂定完整、具體可行的執行策略,我國已於2022年1月7日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依聯合國《兒童替代性照顧準則》(Guidelines for the Alternative Care of Children)訂頒《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衛生福利部,2022),從我國替代性照顧的現況來回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與《替代性照顧準則》,並據以檢討現行執行策略,以訂定後續替代性照顧工作之執行重點原則與目標。
另在行政院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稱社安網)之前,在需大量社工人力與服務資源的兒少保護領域中,因人力與資源缺乏,而有「重調查、輕處遇」的情形。時至今日,社安網計畫已進入第二期,逐年補助地方政府增聘社工人力及相關家庭處遇資源,除期待能減輕社工之工作負荷外,也逐步調整家庭處遇工作內容,以使兒少能留在原生家庭中生活,並強化家庭重整工作,以縮短兒少家外安置時間。
因此,本文將於上述脈絡下,檢視我國兒少保護家外安置與家庭重整服務工作的執行現況與挑戰,並闡述未來工作展望,期能使我國兒少保護的家外安置與家庭重整服務工作往更符合兒少最佳利益的方向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