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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期 數位時代下的社會工作(2023年06月)

數位時代下的社會工作繼續教育訓練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是社會福利服務輸送體系重要的關鍵。社會快速變遷致使社會結構改變,社會問題日益複雜,人民對福利的需求亦趨多元,各項社會福利法規不斷新增與修訂,使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工作負荷愈來愈重,其所需專業能力無法單由學校的養成教育而具備,在職之專業訓練相形重要。

  根據Nadler與Nadler(1989)的研究,社會工作人員在組織中的人力資源發展十分重要。人力資源發展可分為三個活動領域,分別為訓練(Training)、教育(Education)和發展(Development)(頁4)。「訓練」適用於新進人員,主要在增強與目前工作直接相關的能力;「教育」指就業前長期接受的人格和專業養成教育;「發展」則包括個人和組織兩方面,貫穿整個組織體系,適用於全體員工(張火燦,1996;引自考試院研究發展委員會,2010)。本文探討的範圍主要集中在專業工作領域的「訓練」,不包括學校階段的社會工作養成教育。

  1997年我國通過《社會工作師法》(1997/2020),已於專業證照制度及社會的認同邁出一大步。社會工作師除須經長期的專業養成教育,法令已明訂專業證照的換證與繼續教育的機制,鼓勵社工師不斷吸收知識、充實自我,以促進專業的發展,並對社會大眾展現專業及責信。

  社會工作職場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社會工作人員為執行社會福利服務的主力,衛生福利部為強化公部門社會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參考委託辦理之《建構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訓練研究報告》(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2017),整併訓練計畫規劃為層級性訓練,採「先基礎、後進階」的專業訓練架構,將「社工員所需具備之共通性核心知能」納為基礎訓練課程,各領域新進社工人員接受過基礎訓練後,再接受所在領域進階訓練。於2020年函頒《社會工作人員分級訓練課程暨課程建議大綱》(衛生福利部,2020),並納入社會福利考核指標,定期檢視22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落實執行情形。

  隨著科技之發展,又自2020年起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社會工作繼續教育訓練實體課程受限於室內人數及社交距離規範,許多原訂之研討會或訓練課程迫於疫情規定改為視訊。若欲使訓練不中斷,調整訓練的授課形式為不可避免之因應方式,包括預錄數位課程供線上自主學習,或改以視訊或遠距教學,再再加速數位化教育訓練之步伐。惟數位學習縱有其優點,亦有其限制,數位學習效果可否等同於實體課程?實務上如何查核?本文將從現行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及分級訓練規定,討論數位學習運用於社工繼續教育之優點及限制,回顧疫情下社工繼續教育訓練的挑戰、因應與檢討,並分享近期科技運用於社工訓練之創新作法,以發展更多元適性的社會工作繼續教育訓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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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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