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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期 災害應變及社會工作實務(2023年03月)

災難重建資源運用的居民參與——政治生態與社區復原力觀點

  通常發生大型災難(disaster)不只造成人員的傷亡,而且常伴隨生態環境的巨變,不僅改變個人生活資源與社會網路,而且對整體的社會結構與社會心理都帶來很大的衝擊。所以災難的發生涉及社區環境資源的變動,造成消減或剝奪個人與社區原來擁有的資源。

  【案例】

  林先生近四十歲,與太太一起承接家裡的事業,在山坡地種植果樹,育有一位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兒子與小學五年級的女兒,一家生活和樂。林先生每天早起到他的水果園整理,每年的經濟收入小康。三個月前,一場突如其來連續二天大雨,釀成土石流災害,完全摧毀他們家園和經濟命脈,全家人飽受驚恐,至今仍然餘悸猶存。政府和民間的慈善團體立即協助安頓臨時居所,提供各種生活物資,緊急難救助慰助金和各種服務措施。雖然對度過目前生活難關暫時有一些幫助,但是林先生一家經濟命脈的果園消失,往後全家要靠什麼存活下去,令他夜夜難眠。糟糕的是,社區中也有很多其他從事農作物種植的居民,都面臨和林先生相同的困境。整個社區的變動,對於老人和單親婦女,以及沒有人照顧的貧窮者,更是陷入生活困境。有些民間機構提供心理諮商服務、學童課業輔導等等服務,但是對於社區社會經濟與社會支援網路沒有具體的協助措施。政府重建委員會的提出的受災復健對策方案,除了半年的短期就業工作外,另外提供地方建一處約1,000戶的永久屋,以及要全縣受災民眾接受職業訓練,希望他們轉業和移居。但是如果真的接受永久屋安置,未來日子怎麼過?哪裡有適合他中年轉業的工作?政府為什麼不問問他們真正需要什麼?

  從生態理論來看,災變對個人身心與社區的社會環境系統帶來適應壓力的危機(crisis)(曾華源,2022);不僅僅是破壞生態環境,而且對於個人身心、家庭與社區生活模式都帶來要重新調整與適應的衝擊。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一場災變帶來環境生態、社區文化與家庭生活的變動或混沌狀態,不只是一種危害(danger),也是一種個人、家庭與社區生活壓力適應的挑戰;可能激發正向因應力量而成為發展轉機(曾華源,2022; Norris et al., 2008)。災後重建(disaster reconstruction)是災區建物的重建與修復,以及恢復受損的社會經濟正常運作,以達到個人、家庭與社區之生活恢復到某種層次或更好的生活水準。社區發生災難時,政府必須立即做出適當的控管和處置,甚至將災難所帶來的傷害或變動,當作促成社區正向變遷與發展的力量(Fung & Hung, 2004)。然而,災難復原與重建工作不只是清理和修建受損壞的物理環境。災害所帶來的破壞是全面性的,並非在短時間內能恢復和重建(陶翼煌等人,2006)。社區如何從災害中恢復元氣與能量,讓社區的社會經濟有更好的發展,達成真正復元(recovery),常需要社區外在資源的投入,以及受災民眾參與社區復原工作,以表達需求和獲得生活適應的復原資源與機會(Freedy et al., 1992; Milens, 2007)。因此,處理災難是需要對投入的各種資源做出有效管理和運用。然而,善用社區內外部資源,與政府、社區系統等利益相關者的權力運作有關。本文主要目的是希望探討災難資源有效運用可能影響之面向,並提出改進方向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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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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