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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期 災害應變及社會工作實務(2023年03月)

長期照顧機構的地震整備與因應——2016至2022年臺灣中小型地震受影響機構的案例

  隨著前一波嬰兒潮遞延及衛生醫療環境改善,臺灣高齡長者人數逐年增加。在社會變遷下少子化的加乘效應,臺灣高齡人口比例逐年攀高,並已在2018年4月達到14%(內政部戶政司,2018),揭示臺灣已邁入高齡社會。因應人口高齡化及可能的失能狀況,政府積極規劃高齡長者社會支持及必要之照顧。不過,部分長者因家庭因素,須借重住宿式機構,例如,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及長期照顧服務法立法後新設之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或「機構」)提供生活照顧。在家庭結構及社會經濟變遷下,未來臺灣將有更多高齡人口需依賴住宿式機構。

  高齡人口常被視為災害弱勢群體。住宿式機構中,大量行動不便甚至失能的高齡長者,本身因應災害風險能力甚低;當發生災害時,便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過去 20餘年機構的淹水、火災事件,造成多位長者罹難,更凸顯出機構在面臨災害時因收容人員的行動不便及協助人員不足之困境。政府對近年來機構的災害風險與安全問題,也採取行動,據以強化機構的公共安全。2017年12月,行政院頒布《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提出四大改善面向:建築消防設施、機構設立之樓層與區域、防災教育訓練及演練、政府監督管理,期提升機構之公共安全(衛生福利部,2017)。然而,因其有相當程度為機構火災事件所觸發,其改善、輔導、監督管理內容以火災議題為核心。該方案雖意識到全災害取向的災害因應,但相較於火災,較忽略其他災害。

  火災是多數機構應優先因應的風險。然而,臺灣本島幾乎所有機構都暴露在地震風險下,有必要進行地震因應準備。雖然臺灣在1999年發生過集集地震,但當時臺灣的長照仍屬發軔階段,長照機構數量較少,地震對機構的影響也未廣泛被報導或研究。若未掌握機構因應地震的現況,則相關防災指引及評鑑時安全事項的查核,則不易針對現況予以設計,據以提升機構的地震減災及應變、重建之整備。雖然現在難以還原集集地震的狀況,但臺灣近年仍發生數起造成災情的中小型地震,包含2016年美濃地震、2018年花蓮地震以及2022年臺東地震,並造成部分機構營運影響。本研究透過對這些機構的調查,指認機構地震因應作為及課題,以提供科學研究基礎,作為相關單位未來審視機構地震因應策略、調整機構地震因應相關指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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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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