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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期 以社區為基礎之服務實踐(2022年09月)

「孩子,你究竟在搞什麼?」探討兒少錯誤行為目的親職團體——以彰化家扶兒少保護家長團體為例

  「我想問媽媽:您真的愛我嗎?」長期受到身體虐待的兒童小柔,在日記末端寫下面對本應是彼此最信賴的親子關係,最後卻落入重複扎心自問的親子信任疑問黑洞,且開始做出期待照顧者關注的非合宜行為。很多時候,兒少只期待被踏實的疼愛,但往往照顧者卻用過多的指責包裝關愛,甚至不知道如何說出愛。

  2017-2020年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專區統計,兒童及少年保護施虐者本身因素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習於體罰或不當管教」及「負面情緒行為特質」居多。由此可知,施虐者在管教兒少時,會因缺乏合宜親職知能及情緒難以控管之下,以致發生不當對待之舉。阿德勒主張個體的行為皆具有其目的性,然而個案的行為並非受到過往的生命經驗所決定,相反的是取決於個案對於過往生命經驗如何詮釋與使用(駱怡如,2020),然而若個體處在缺乏歸屬感與價值感的情況下便容易使用錯誤的行為以達到自己選擇或設定的目標。因此當孩子能夠透過建設性的方式在家庭中創造出價值感與歸屬感時,連帶也影響孩子發展出較高的社會關懷(劉宜芳,2010)。 Ansbacher與Ansbacher(1956)指出兒童錯誤行為是具有目的性與漸進性的發展,起初兒童會以積極且具有建設性的方式試圖獲得照顧者之關注,倘若無法滿足時便會轉而以更為具有破壞性的行為試圖為自己爭取權利或報復,甚至發展至最後呈現逃避與自暴自棄的狀態。在此發展過程中兒童均勢必會累積許多負向情緒經驗,而照顧者則會為了要處理兒童的問題行為而疲於奔命,因此若照顧者能夠辨識出孩子問題行為背後所隱藏的情緒經驗與錯誤目的便更能夠直接滿足孩子的需求,而這有賴於兒童與照顧者之間能夠持續檢視各自的負向情緒與行為反應(楊瑞珠等人, 2010)。

  團體如同一個小型互動社會,彼此間在團體中透過觀察、模仿重複練習所需的行為(楊雅華、郁佳霖,2012;Toseland & Rivas, 2001),且參與者從中將所學與生活經驗連結(曾華源、白倩如,2012)。研究者邀請具共同特質之照顧者參與兒少保護家長親職團體,並以阿德勒心理學中的「錯誤行為目的」建構團體活動內容並實際操作。本文將分享成員在團體中的經驗,進而歸納兒少錯誤行為目的之因,及照顧者學習相對應的親職技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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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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